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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露港未敷設污水設施地區的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1期丁──大埔沙欄建議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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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吐露港未敷設污水設施地區的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1期丁──大埔沙欄的工程。

  污水收集計劃包括在上述未敷設污水設施地區內建造約820米的無壓污水管道及相關的沙井,以及其他附屬工程。渠務署將負責該計劃的建造工程。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說:「該項污水收集計劃將提供一個公共污水收集系統以收集及輸送從大埔沙欄所排出的污水,使污水得到妥善處理及排放。這計劃有助改善該區的壎舠〞p,並減少流入吐露港的污染物。」

  上述計劃的核准於今日(十一月八日)刊憲。

  該項污水收集計劃的詳情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和十四日刊登憲報。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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