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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動議辯論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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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十分感謝各位議員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結果一事再次發表意見。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廣播條例》)及既定程序,處理三宗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決定原則上批准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的申請,並拒絕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香港電視網絡)的申請(有關決定)。

  就政府的廣播政策、有關決定背後的考慮因素和評審準則,以及處理程序,我這兩天在立法會已經作出詳細交代。針對議員剛才的發言,我希望重申幾點。

(一)循序漸進引入競爭符合開放市場政策

  現行政策及法律並無預設發牌上限,但不代表「逢申請必批」,亦不代表行會應該不理會整體免費電視市場的可持續能力,而作出可能有損公眾利益的決定。政府開放電視市場的政策至今仍然不變,當局依然「有申請,便考慮」,亦不排除日後因應市場情況適當地引入更多免費電視營辦商的可能性。

  主席,毛孟靜議員的修正案提到「自由市場,公平競爭」。我相信大家亦知道,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持香港在經濟自由方面的強項,繼續提供有利的營商環境,令企業能在良好公平競爭、公平的環境下蓬勃發展。同時,我們亦建立恰當的規管制度,以確保自由市場能夠保持公正和暢順運作。就廣播政策而言,我們一貫的目標,是增加節目的選擇、鼓勵創新、維持本港的競爭力。就三宗申請,行會是以宏觀角度考慮整個免費電視市場的經營環境,而不是個別機構的持續經營能力,目的就是確保免費電視市場能夠健康、有秩序發展,做法與政府一向奉行的經濟原則相符。

(二)十一項考慮因素

  我不同意議案所指,當局拒絕公開交代理據。無論是過去的幾星期還是剛剛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權力及特權法)動議辯論,我已經盡量在制度下交代行會的考慮因素和評審準則,我在此不再重複該十一項考慮因素。

  主席,政府已一再強調,我們審批三宗申請的程序都是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符合程序公義。

(三)四大評審準則

  主席,行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認為就三宗申請作出決定時,應採取審慎小心的態度,以確保免費電視市場的可持續和穩健發展。在此前提下,行會根據已向申請者披露的四大準則,評核三家申請者提交的建議書,我在此也不再重複這四大準則。

(四)規管新免費電視台

  主席,馬逢國議員的修正案提到兩間獲原則上批准申請的機構日後如獲牌後的監管情況。管理局(通訊事務管理局)現在正向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取得一系列的補充資料,包括載有最新資料的申請書,以反映它們自首次提交申請以來同意作出的修訂。行會早前已贊同管理局的建議,就是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所須遵守的牌照條件,應該與適用於現有持牌機構的牌照條件相若。當然,如社會對牌照條件有意見,我相信管理局及行會在第二階段進一步檢視這兩間機構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會加以適當考慮。政府相信,不論是新增還是現有的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管理局都會履行作為法定監管機構的職責,嚴格執行有關牌照規定。

(五)有關跨媒體擁有權及相關控股公司的事宜

  主席,我亦留意到,有些議員對《廣播條例》存有一些誤解,以為法例不容許當局考慮控股公司的財政支援。這理解並不正確。

  根據《廣播條例》第8(3)條,行會不可批給牌照予附屬公司,但沒有規定附屬公司不可以提出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已承諾在其申請獲得原則上批准後會進行企業重組,確認重組後符合有關非附屬公司的法例規定。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已徵求獨立法律意見,確認重組後能夠符合非附屬公司的規定。行會在正式批給牌照前,會審視有關申請機構重組後的情況,並考慮律政司意見,以決定該等機構是否符合有關法例規定。

  在管理局的《申請指南》中,已清楚列明申請機構須證明財政上的穩健程度和在投資方面所作出的承擔。奇妙電視現時的母公司有線寬頻和香港電視娛樂的母公司電訊盈科,分別表示在兩間申請機構重組後會財政上全力支持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的營運。《廣播條例》並無限制這樣的商業投資關係。

  舉個生活上的例子,市民或議員都可能持有某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他們都是這些公司的投資者,為公司提供財政支持(即股東資金),但一般投資者並不會被視為對這些上市公司行使控制。

  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為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持牌機構,因此根據《廣播條例》,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屬「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除非得到行會的批准,否則不得對免費電視持牌機構行使控制。何謂「行使控制」?「行使控制」在《廣播條例》有清楚定義,當中不包括財政支持。因此,在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重組後,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的財政支援並不屬《廣播條例》下「行使控制」的定義,有關的財政支援亦沒有抵觸法例。

(六)對創意產業的支援

  馬逢國議員的修正案也談及對電影行業的支援,政府對創意產業的發展越加重視,並陸續推出不同措施,支持創意產業的發展。在推動電影發展方面,政府設立了為數3.2億元的「電影發展基金」(發展基金),為製作預算不超過1,500萬元的中低成本電影提供融資,並資助有利於本港電影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項目。發展基金自二○○七年以來提供約3億元的資助,當中約8,000萬元為29項電影製作提供融資,另外約1.7億元為96項電影相關計劃提供資助。

  在電視行業方面,值得留意的是,其中一間獲原則上批准申請的機構已表示會積極考慮購買本地獨立製作公司的節目。當局與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商討牌照細節時,亦會考慮如何透過今次為免費電視市場引入競爭的契機,促進與電視廣播行業相關的創意產業發展。

結語

  主席,政府鼓勵競爭,會繼續竭盡所能推行既定的廣播政策。就電視廣播而言,我們現在的首要工作,就是繼續公正和嚴謹地完成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後續工作,以期盡快決定是否向兩間獲得原則上批准申請的機構正式批出免費電視牌照,早日實現為免費電視市場引入更多新元素和更多競爭。

  行會今次的決定,可望令本地免費電視台的數目大幅增加一倍至四個,令觀眾的視聽選擇顯著提升之餘,亦盡量避免因免費電視台數目急劇增加而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在開放電視市場的政策下,行會不排除日後因應市場發展,再次批准更多免費電視台的可能性。經過立法會連續兩場共十六小時的辯論,政府已在制度下詳述行會的十一項考慮因素和四大評審準則。我相信,議員和政府一樣都是實事求是,希望大家能夠以前瞻性的角度支持電視業及創意產業的發展。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反對今天的原動議和修正案。多謝主席。



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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