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們剛剛完成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動議的議案辯論,各位議員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結果一事都發表了深入的意見,我亦已詳細作出回應,在此我不再重複。

  簡單而言,有關今次三宗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政府已交代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的準則和理據,剛才的議案辯論中我也再作闡釋。有關決定切合既定的制度、程序和廣播政策,亦符合公眾利益。整個處理過程公平公正,恪守程序公義。政府必須按現有法律和制度辦事,不應因個別事件背離制度。任何人,包括現有持牌機構、申請新牌機構,如對行會決定有任何不滿,制度已賦予有關人士權利,透過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進行覆核。因此,政府反對涂謹申議員的原議案和毛孟靜議員及馬逢國議員的修正案。

  主席,我希望先繼續聽聽議員尚有甚麼其他意見,然後再作補充。



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