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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女因管有及串謀行使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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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外籍男女因管有及行使虛假文書,今日(十一月五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及三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該兩名三十一歲男子及三十三歲女子於六月三日在尖沙咀被發現以假信用卡購物。警方在他們身上共檢獲八張假信用卡,並在該名女子身上檢獲一張虛假身分證明文件。

  人員經調查後,被捕人被控以各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及合共一項「串謀行使虛假文書」罪。他們今日承認控罪。

  警方重申管有及行使虛假信用卡是嚴重罪行。警方有決心透過預防及執法工作打擊此類罪行,維護香港安全及穩定的營商環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五十五號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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