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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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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范國威議員提出的議案,及多位議員提出修訂議案,就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提出各樣意見。我會集中就房屋方面概述政府的政策定位。

  香港的房屋政策以「港人優先」為大前提。公營房屋的對象是以香港為家,住滿七年的居民。私人房屋方面,在供應緊張的情況下,都是優先照顧港人的住屋需要。

公屋和居屋的申請資格

  在出租公屋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其中一項宗旨,是為不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香港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

  由於公屋涉及大量的公帑資助,所以在分配公屋時,優先照顧本地人組成的家庭。公屋申請人除必須年滿18歲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及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並沒有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等資格。而在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七年及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

  這居港年期要求,可確保香港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得到優先滿足。同時,也能協助新移民,包括香港居民的內地配偶和子女,盡快融入香港社會。

  與此同時,政府明白到,一些香港中低收入家庭有置居的需要,但不能負擔在私人市場購買單位,所以受公帑資助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成為他們自置居所的重要途徑。就此,復建居屋已經成為現屆政府的房屋政策的常設部分。

  政府一直優先滿足港人在居屋方面的置居需要。房委會於二○一三年一月推出擴展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至白表買家的臨時計劃,以及於今年三月推出「出售剩餘居屋單位計劃」第七期時,規定申請人本身必須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我們亦打算把此項規定用於未來新落成發售的居屋單位。而在綠表申請人方面,由於他們必須為公屋居民或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一般而言他們均符合上述的居港年期規定。

  除房委會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亦為香港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出租單位。一如房委會的做法,房協在分配出租單位時會優先顧及港人的住屋需要,並設有申請人必須在香港居住滿七年的規定。

  在資助出售房屋方面,房協在二○一二年十二月推售「綠悠雅苑」時,亦要求白表申請人本身須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房協預期有關規定將會繼續適用於未來新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

買家印花稅

  除公屋和居屋,在私人住宅的供應方面,現屆政府一再強調,在目前房屋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應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住屋和置居需要。政府於去年年底及今年年初先後推出兩輪需求管理措施,當中包括引入買家印花稅,以應對樓市過熱的情況,減低樓市泡沫的風險;並且在當前供應仍然偏緊的情況下,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因此,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豁免於買家印花稅。

  根據稅務局的統計數字,在需求管理措施推出後,買家為香港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住宅物業交易佔整體成交宗數的比例,已上升至今年一月至九月的95.2%。這顯示有關措施有助政府落實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置居需要的政策目標。

  相關的需求管理措施在應對過熱的樓市、遏止境外人士炒賣,亦已初見成效。在二○一二年首十個月,整體樓價上升達24%,當時價位較二○○八年的低位大幅增加114%。到二○一二年,即去年的十月宣布加強額外印花稅及推出買家印花稅後,即時對樓市產生降溫作用,令升勢放緩。雖然今年年初樓市回復熾熱,首兩個月平均上升2.7%,然而自今年二月推出新一輪的需求管理措施後,樓市已穩定下來。今年三月至八月期間,整體樓價平均每月上升0.4%。不過,目前樓市仍存在波動風險,而外圍經濟環境仍未見明朗化,因此政府會密切注視市場情況,在穩定樓市方面,不會鬆懈。

  至於范國威議員提及的「港人港地」政策,我會在聽取其他議員的發言後,一併回應。

結語

  不同的民意調查都指出,住屋是市民心中的重要民生議題,政府亦充分明白市民的住屋訴求。正如我剛才所說,在公屋和居屋方面,有關的申請資格已充分確保「港人優先」。在私人住宅方面,政府亦已推出需求管理措施,包括買家印花稅,以增加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的成本,以維護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機會。同時,亦大幅增加公私營房屋的供應,回應港人的需求。

  主席,我謹此陳辭,在聽取其他議員就議案及各修正案的發言後,會綜合回應各位議員所發表的意見。多謝主席。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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