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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打擊扒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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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今年首八個月港島區錄得的扒竊案宗數較去年同期上升26.5%。據悉,部分扒手是專程來港犯案的內地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全港各區今年首八個月的扒竊案數目分別為何;

(二)有否評估港島區今年的扒竊案宗數上升的原因;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去年本港扒竊案的破案率為何;有否評估警方現時打擊該類罪行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報道指來自內地的扒手多以兩至三人的小組形式在港犯案,警方有何相應的打擊措施;警方會否加強宣傳,呼籲市民守望相助撲滅有關罪行;及

(五)有否評估本港法庭一般對扒手判處的刑罰是否足以阻嚇內地扒手來港犯案;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警方一直致力透過多項措施,預防及打擊扒竊案,並對不同國籍或種族的在港犯案人士採取一視同仁的執法標準。

  就議員的提問,當局回覆如下:

(一)二○一三年首八個月,全港的扒竊案有943宗,比二○一二年同期的1 011宗下跌68宗,跌幅為6.7%。各區今年首八個月的扒竊案數字載於附件。

(二)二○一三年首八個月,港島總區的扒竊個案有277宗,較去年同期上升58宗,升幅為26.5%,當中來自蘭桂坊酒吧的扒竊案升幅較為顯著。

  蘭桂坊的持有酒牌食肆及酒吧數目由二○一二年至二○一三年八月期間增加了13間,而人多擠迫的酒吧往往令竊匪有機可乘。

  針對蘭桂坊一帶的罪案,包括扒竊案,中區警區恆常在週末及假期在蘭桂坊一帶以高姿態進行大型反罪案行動,巡查區內的售酒處所、娛樂場所等。另外,警方亦在場所內進行反扒竊行動,以保障市民的財物安全。

  此外,在二○一二年一月至二○一三年十月期間,中區警區與區內售酒處所持分者組成的諮詢小組共舉行了三次會議,就預防扒竊及偷竊的措施進行宣傳及公眾教育。這些會議共有300人次出席。

(三)及(四)二○一二年全港扒竊案共有1 540宗,破案率為14.7%。二○一三年首八個月的破案率為14.3%,與去年相約。

  警方已採取多項措施打擊扒竊案,及特別針對有組織的扒竊活動。

  在執法方面,警方已加強在扒竊案黑點的巡邏和監視,並因應地區情況,派出有反扒竊經驗的人員打擊扒竊活動。警方亦為前線人員提供針對性的反扒竊訓練。

  在情報收集方面,警方與商場及商鋪的管理人員建立溝通渠道,強化情報收集及跨業界合作,以打擊及預防扒竊案件發生。警方亦進行情報主導行動,掃蕩懷疑收受扒竊案贓物的店鋪。

  在宣傳教育方面,撲滅罪行委員會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繼續以「妥善保管財物」作為滅罪宣傳運動的主題之一。警方也透過不同的渠道,例如巴士車身廣告、電視宣傳短片、海報及警察YouTube等,提高市民的警覺性及防範罪案的意識。此外,各警區亦恆常地進行不同的滅罪宣傳活動,例如邀請學校、制服團體等一同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市民有關「反『搵快錢』罪行」應注意的事項,避免成為罪案受害者。

  為提高市民防範罪案的意識,警方也經常在「警訊」節目中介紹扒竊案的常見犯案手法,提醒市民在任何時候均要小心保管自己的財物,特別在人多擠迫的地方,應將個人財物如手提包、背包等放在身前,或妥為保管。

(五)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干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法庭對犯罪者量刑,一般來說會包括多方面的考慮,例如案情輕重、當事人是否重犯等。警方會密切注意反扒竊案的措施所達致的成效。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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