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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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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王維基昨日正式表示會提出司法覆核,其實你是否擔心現時情況越弄越亂,到時候萬一政府敗訴,政府的決定會令民望再下挫?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今次在處理三家免費電視服務牌照上,我們是依照程序,特別是程序公義去處理三份申請。這方面,我昨天都說過,我們諮詢了法律意見,在律政司的意見和御用大律師的意見基礎下進行。當然,有訴訟,我們會適當地得到律政司的支援之下處理。我們只要依足程序,就不怕有任何挑戰。

記者:你如何看自己今次在這件事件上的解畫能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次這事件當中,我在立法會和有多個機會向大家解釋了在程序方面的處理,以及整個免費電視市場的策略。我們在政策方面,九八年經諮詢後,一直開放市場給大家更多競爭,亦鼓勵更多創意和創新的技術。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傳送免費電視服務,我們都會考慮這些申請。我們的政策是開放市場,這不等於每一個申請者都會獲批准,一定要根據我們的政策和有關程序進行(審批),最終經過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之後,遞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

記者:王維基說他五月中收到報告的時候,知道自己任何評分都不是排最尾,但那時候才知道原來有「三揀二」這個傾向。政府的政策何時改變?由誰決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因為有司法程序進行,所以我不可以說很多這方面的資訊。不過,我想說,例如昨日王先生(表示),我亦留意到一點關於循序漸進,其實亦是程序公義,如果傾向以循序漸進的方式處理三家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時,邀請申請者作出申述,這也是程序公義進行的一部分。

記者:如何看王維基說不可以修改申請書?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這亦是一個公平的處理,因為三家申請者已經遞交了申請書,以申請書內容進行處理,所以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中,你試想,如果有一家申請者作轉變,對第二家申請者的影響又會有多大呢?所以在公平的原則下,絕對有理據支持這種做法。

記者:按公平原則,是否應該讓三家修改申請才是公義?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想這要多方面考慮,因為要根據申請內容作出評審和評核的工作,所以基於公平的原則,在諮詢申述的過程中,不可以修改申請表。大家也想想,如果一直在修改申請內容,我們的處理要做到何時呢?所以這是非常複雜的程序,我們也希望盡快能夠處理好這些申請事宜,有一個公布,因為大家都看到,我單是到立法會也回答過多次問題,何時能公布,我也希望能夠盡快有一個符合程序公義的程序進行,完成處理之後盡快有結果告訴大家。

記者:局長,政府是何時改變決定變成「三揀二」呢?昨日你也說過對於香港電視員工你是感到感動的,有人說你是否應該辭職表明心志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們是根據法律框架、根據條例處理這些申請。在過去兩年多的時間,我局的同事,我也多次說過,是很努力和盡快去完成處理,這是我們的責任。我認為我們的同事和我在這件事上已經盡了我們的能力去處理好,作為這個局的局長,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我是沒有理由做你剛才說的事。

記者:是否覺得今次沒有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是否即是沒有需要道歉?政府是沒有做得不足的地方,局長是否這樣解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每件事都當然可以有空間去改善,但在這件事上,最主要是根據我們的法律框架,根據我們的政策,根據我們的程序,特別是在程序公義方面,是跟隨所有步驟去處理這些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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