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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公職人員駐守立法會大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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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的答覆:

問題:

  近年,每當立法會議員辯論和表決重要的議案或法案時,政府往往派遣公職人員在立法會大樓的各主要通道及出入口駐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作出上述安排的原因,以及該等公職人員的具體職責為何;

(二)該項安排每次涉及的公職人員數目、他們的職級,以及該等人員在執行該項職務期間的薪酬開支為何;及

(三)有否檢討作出該項安排是否有實際需要;如有檢討,所採用準則為何;如檢討結果為有需要,哪個部門及職級的人員就該項安排作決定;會否考慮不再作出該項安排?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我的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非常尊重立法會制定法律;監管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工作的職能。各司局長不時會親身到立法會,向議員介紹及解釋政府的政策、參與政府議案及法律草案的討論,以及處理各項與立法會有關的事務。

  在這方面,其他政府公職人員(包括其他政治委任官員及公務員)亦不時需要協助及支援各司局長,具體工作包括協助他們與相關議員取得聯絡、了解議員的意見、關注其投票取向、在需要時向議員作出詳盡的解釋及提供進一步資料,以及掌握立法會會議進行的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包括相關討論的內容、議員整體出席及投票進行的情況等,並向有關司局長匯報。

  協助司局長處理立法會事務,是政府公職人員的職責一部分。若有關人員履行該等職務時,需在立法會會議進行期間進出立法會大樓,他們均會採取非常謹慎的態度,並嚴格遵守大樓內的規則,以確保不會影響或妨礙立法會會議的進行,以及議員及其他使用立法會大樓的公眾人士。

  由於各立法會事務的性質、所需時間和涉及的程序各有不同,政策局或部門會因應個別情況及實際需要,安排適切數目及職級的人員執行支援工作。因此,我們未能提供上述安排所牽涉的人手數目、職級及其薪酬的概括數字。然而,有關工作只涉及各政策局或部門的現有人手及資源,並無其他額外開支。

  各司局長每一次需處理重要立法會事務時,有關政策局或部門高層會按個別情況,衡量及考慮是否需要提供支援並作出相關人手調配。由於需要處理的立法會事務各有不同,各政策局或部門會各自作出相應的部署。

  我們會不時檢討就處理重要立法會事務時所作出的人手支援,如發現某些安排需作調整,當局會作相應的調動,務求能更適切地處理各項與立法會有關的事務。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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