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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考評局績效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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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在過去十二個月內兩度向近400名員工發放績效獎勵(獎勵金)共700萬元,金額及人數均打破近年的紀錄,此事引起公眾關注。另一方面,鑑於考評局預測報考最後一屆舉行的二○一一年香港中學會考及二○一三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人數會大幅下降,因而可能會出現大額虧損,政府於二○一○年向考評局提供大約9 000萬元的撥款資助。然而,該局在二○一一及二○一二年度均錄得數千萬元的盈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考評局的人手編制及員工薪級表為何;過去五年,每年考評局向員工發放的獎勵金數額佔當年開支總額的百分比,以及獲發獎勵金的員工人數為何 ;

(二)考評局以何準則決定向員工發放獎勵金;考評局的人力資源委員會有否就發放獎勵金進行討論及提出建議;當局會否考慮要求考評局減免本地考生的考試費,或減少政府向考評局的撥款資助,使考評局的盈餘更用得其所;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目前設有員工獎勵金制度的政府部門和半政府機構的數目及名稱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提出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在一九七七年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條例)(第261章)成立,是獨立的法定機構,主要職能是配合本地教育制度與社會需要,舉辦香港的公開考試,以及協助舉辦專業及國際考試。根據條例第9條,考評局的資源包括考生參加公開考試或該局舉辦的其他考試或評核而繳付的費用、考評局為所提供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及由政府為協助應付各項公開考試的舉辦費用而提供給考評局的資助等。現時考評局收入主要來自考試費、其次為刊物銷售,以及為個人及團體提供與考評相關服務的收入。

  考評局的薪酬制度已與公務員脫鉤,薪酬水平參考巿場水平制訂,並不設房屋津貼、教育津貼、自動增薪等制度。為確保薪酬架構具競爭力,該局由二○○九年起設立以工作表現為基礎之薪酬調整浮動部分(即「績效獎勵」制度),按員工績效評核的結果,向表現優異的員工發放獎勵。

  考評局目前約有400名全職受薪職員,其職員編制大致分為管理層、經理級別、專業/督導人員及一般/支援人員,而相關的薪酬福利均按照這些職員編制擬定。

  考評局委員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每年會審視員工薪酬開支,按照該局整體表現及財政狀況,由考評局委員會議決是否需調整薪酬及發放績效獎勵,以及訂定調整幅度及相關開支上限。委員會由來自學界、商界及政府代表等成員組成。

  考評局於二○一二—二○一三年度發放的「特別績效獎勵」屬一次性的特殊安排。為配合學制轉變,考評局在二○一二年須同時開發首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及舉辦最後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考),該局工作量大增。但自二○一一年起人手流失日益增加,並可能影響兩個公開試的運作,情況令人關注。為確保有足夠具經驗的人手推展兩個大型公開試,考評局委員會於二○一一年原則上通過,設立一次性的「特別績效獎勵」,以鼓勵士氣。

  二○一二年考試結束後,考評局委員會於八月審視該局整體表現及財政狀況後批准撥款,向工作表現達標的員工發放一次性的「特別績效獎勵」,並分兩期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及二○一三年四月發放。

  考評局過去五年的「績效獎勵」總額及獲發「績效獎勵」的人數載於附件。

  考評局每年會檢討文憑試的考試費。政府已批准凍結二○一四年文憑試的考試費,並已於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刊憲。政府在審議考評局提交的文憑試來年的考試費建議時,會繼續顧及不同的因素,包括通脹、本港的經濟狀況及考評局的財政狀況等。至於政府給予考評局,以供支付其為自修生舉辦二○一一年香港中學會考(會考)及二○一三年高考而引致的虧損的撥款資助,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向考評局發放,有關的撥款是用以支付上述兩個公開考試在扣除二○一二年高考所得的盈餘後的實際虧損額,有關撥款並不會受考評局的整體盈餘所影響。政府一直向考評局提供非經常撥款,以供推行與公開考試有關並有充分理據支持的措施。此舉不但有助減低舉辦公開考試的成本,更可確保考試費大致足夠支付經常開支,而且處於市民可以負擔的水平。

(三)政府聘用公務員的薪酬及服務條件中,並沒有問題所述的獎勵金制度。至於一些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我們了解有部分會以員工的工作表現以作出薪酬調整和發放,但我們沒有這些機構的薪酬架構和調整機制的詳細資料。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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