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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公布兩幅住宅用地招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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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月十七日)公布兩幅住宅用地的招標結果。兩幅用地的批租期為五十年,地價總計為六億九千四百萬元。

  一幅位於新界屯門第44區湖安街的屯門市地段第498號的土地,以五億五千一百萬元批予怡峰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另一幅位於新界沙頭角順隆街與順昌街交界的丈量約份第40約地段第1003號的土地,則以一億四千三百萬元批予健烽有限公司(母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地政總署發言人說:「中央投標委員會已授權地政總署把該兩幅用地批予出價最高的投標者。」

  除中標者外,其他投標者的名稱及其在括號內提供的母公司名稱(如有),按地段及公司名稱的字母順序臚列如下:

(甲)屯門市地段第498號
(一)得冠投資有限公司(英皇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二)發時發展有限公司(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三)萬豐環球發展有限公司(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四)東昇聯合投資有限公司(Wang On Group Limited)
(五)銓興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六)誠穎投資有限公司
(七)嶄穎有限公司(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 及 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八)和信投資有限公司(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九)華德(香港)有限公司(信和置業有限公司)

(乙)丈量約份第40約地段第1003號
(一)龍昌有限公司
(二)悅意有限公司(信和置業有限公司)
(三)高和投資有限公司(Wang On Group Limited)
(四)萃進有限公司

  屯門市地段第498號的地盤面積約為2,231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不包括倉庫、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樓面面積為6,940平方米,作非工業(不包括倉庫、酒店、加油站及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樓面面積為6,693平方米,兩者均包括由買方興建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政府地方樓面面積。作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樓面面積按照賣地條件中的相關特別條件計算,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220個。

  丈量約份第40約地段第1003號的地盤面積約為3,344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不包括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辦公室、倉庫、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樓面面積分別為7,223平方米及12,038平方米。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240個。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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