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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應屆高考生報讀教資會資助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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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強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答覆:

問題:

  本人早前收到一批參加最後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考)的自修生的求助。他們表示考獲的高考成績符合本地學士學位課程的基本入學要求(入讀大學資格),但由於他們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試以外的成績,根據當局的規定,他們只能透過非大學聯合招生辦法(非聯招)報讀大學,加上高考放榜的日期過遲,不少大學在收到該等自修生以高考成績提交的入學申請時,已沒有剩餘學額或已完成收生程序,他們部分人至今仍未獲大學錄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最後一屆高考考獲入讀大學資格的72位考生當中,有多少位現時已獲大學錄取,並按院校列出分項人數;當局對該72位考生有否提供特別協助(例如協助他們爭取面試的機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報道指出,某些大學處理高考重考生的非聯招入學申請時,因高考仍未放榜,所以並沒有考慮他們的高考成績,當局會否要求各院校覆檢該批考生的申請;及

(三)鑑於有考生指出,部分考生在最後一屆高考考獲優異成績但未獲大學錄取,原因可能是大學已沒有剩餘的學額,當局會否向大學了解情況,並確保有關的學系獲得額外資源,提供學額以錄取該等考生?

答覆:

主席:

(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於二○一三年為自修生舉行最後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考),共有5 300多名自修生報考。他們同樣擁有多元升學出路,包括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訂定的時間表,透過非聯招途徑申請入學。

  根據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資料,八所院校今年均有錄取應屆高考生入讀教資會資助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合共319人,其中62人純粹以應屆或合併多屆的高考成績獲得錄取,而其餘257人則以高考成績及副學位一年級等其他學歷而獲錄取。如單以應屆成績計算,有72名考生符合本地學位課程基本入學要求。

  一直以來,在公平和擇優而取的原則下,每所院校皆自行制訂收生政策。院校所考慮的,並非申請人是否通過聯招或非聯招途徑遞交申請,也不是他們所持學歷的放榜日期先後,而是他們是否較其他人值得錄取。主要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的公開試成績、成績與報讀學系的相關程度,以及是經一次還是多次公開試考獲有關成績。此外,院校亦會從面試表現及學術以外成就等其他方面評核申請者。只要院校的收生標準和程序是公平和擇優而取,教育局實不宜干預院校的收生條件,更不應為個別申請人提供特別協助,否則會對其他申請人不公平。

(二)及(三)二○一三年香港高考的時間表及放榜日期由考評局「公開考試委員會」議決通過,委員會成員包括中學及專上院校的代表,有關日期更早已於二○一二年五月中公布。而高考生須透過非聯招途徑提交入學申請的安排亦早於二○一二年公布。所有教資會資助院校一直以來均有完善機制,透過非聯招途徑招收持有不同學歷及不同放榜時間的考生,院校亦向教育局確認二○一三年的收生程序並無出現不公平情況。院校於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三年第一季接受非聯招途徑入學申請,同時訂明申請人可在應屆公開試放榜後補交成績單(例如香港高考在七月三十日放榜、英國普通教育高級程度證書(GCE A-Level)考試則在八月十五日放榜),院校在八月底前公布收生結果。從今年有319名應屆高考生獲得錄取的事實可見,高考放榜時間並沒有影響考生在公平、合理的待遇下競爭學士學位。我們了解小部分學生或因遲報或沒有按各院校的非聯招程序補交成績單而產生疑問。就此,教育局已與院校溝通,並鼓勵申請人與院校聯絡和提供相關聯絡方法。教育局亦於八月二十二日發表公開文章,以釐清有關院校收生安排的疑問。

  我要強調,所有院校在釐訂收生要求方面高度自主,而不同學科每年的收生成績會因該年的競爭情況而有異,過往的收生成績只能作為參考。

  總括而言,政府致力為青少年提供靈活、多元及多階進出的升學機會。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方面,除15 000多個公帑資助學額外,亦有超過7 000個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課程學額。副學位課程方面,除9 800個公帑資助學額外,亦約有30 000個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課程學額。教資會資助院校高年級收生學額亦會逐步倍增至每年4 000個,為優秀的副學位畢業生提供更多機會,升讀學士學位課程的最後兩年。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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