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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立法會「制訂住屋開支比例目標及人均居住面積標準」議案辯論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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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制訂住屋開支比例目標及人均居住面積標準」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多謝多位議員剛才的發言。

  我想在此重申,政府有決心解決當前的房屋問題,亦致力開發土地,增加建屋數量,改善居住環境。謝偉銓議員提出的願景,政府是分享的,但我們不主張定下住屋開支比例和人均居住面積的「硬指標」。當然,作一些與其他同等發展階段的城市或地區的比較,這對我們檢視我們的工作、我們在房屋方面的政策,是有幫助的。

  在總結發言中,我想回應一些議員提出的主要課題,但在剛才開場發言中已提及的問題,我便不重複。

  首先是關於搭建房屋階梯的問題,很多謝幾位議員都主張增加房屋供應,增加公屋、居屋,搭建房屋階梯。政府會在公屋之上提供有一定資助的自置居所和幫助有負擔能力的公屋居民透過綠表資格購買居屋,令條件較佳的公屋住戶有途徑沿茤衎庤弗銴W移,促進社會向上流動。

  在目前樓價高企下,協助市民置居的較有效措施是興建居屋。長策會諮詢文件亦建議利用私營機構力量回應現時公眾對適切房屋的殷切需求。

  就重推首次置業貸款的建議方面,政府認為在目前房屋嚴重供不應求下,任何形式的資助計劃只會推高樓價,適得其反。

  如果把公屋的單位出售予租戶,難免會影響公屋的流轉與供應,加上房委會在管理租者置其屋計劃,即租置計劃的屋h面對很多實際的問題,亦聽到很多屋h居民的意見,所以我們不打算重推這個計劃。不過,現居於39個指定的租置計劃屋h的公屋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而對於居住於其他公共屋h的公屋租戶,他們可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居屋和租置單位,當然他們亦可以在新居屋恢復出售時以綠表身分購買。

  至於剛才有議員建議重推房協的乙類出租資助房屋或夾心階層房屋,簡稱夾屋,由於目前公屋的需求非常殷切,而公屋輪候冊的人數亦不斷增加,在房屋用地的資源仍然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我們需要平衡優次緩急,我們認為應該優先將有限的資源集中於一般的公屋供應,將來當我們的土地供應較為充裕時,當然可以進一步考慮其他形式的資助房屋。

  有議員提到市區重建,我們同意市區重建是改善舊區居住環境的重要途徑。長策會的諮詢文件也建議,市區重建局在未來的房屋項目中增加中小型單位的比例,加強市建局為中低收入人士提供適切及可負擔居所的角色。

  接茯O有關處理居住環境惡劣人士的住屋需要的問題,這些人士包括「茤苤v的住戶。我們認為為他們提供適切的居所、可負擔的居所,是當務之急。而正如我開場發言所說,透過增加出租公屋的供應是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

  在這塈畯n同時指出,政府政策是所有違規及非法的「茤苤v都要取締,所以在工業大廈的「茤苤v都是必須要取締的。政府亦會就此加強巡查和執法。至於在住宅樓宇和綜合用途樓宇內的「茤苤v,政府亦正按照《建築物條例》採取巡查和執法行動,以處理當中不符合樓宇和消防安全規定的「茤苤v。

  長策會諮詢文件中有建議政府探討對「茤苤v推行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的可行性,以助改善「茤苤v單位的安全標準和壎舠囓鞳C在此我想重申,這只是長策會提出來一個研究可行性的建議,並非政府的定案。

  有「茤苤v戶及社會關注團體擔心,若推行此制度會否減少「茤苤v的供應,令租金上升。此外,亦有市民認為,如要推行任何發牌或登記制度,政府需準備足夠的收容單位,以安置受影響的「茤苤v居民。我希望在長遠房屋策略的諮詢期內就應否推行某種規管制度,或如果應該的話,用甚麼方式等等,多聽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剛才在辯論時有議員建議政府發放租金津貼,但是在目前嚴重供不應求下,如果這樣做的話,只會讓業主進一步加租,間接其實是津貼了業主。

  有關租管的問題,剛才我在開場發言時已經提及,在此我不重複了。

  主席,我很多謝剛才幾位議員都支持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所提出,為每一個香港的家庭,提供適切而可負擔的居所這個願景。當然提出願景容易,落實才是最大的挑戰。不同的議員在發言時都提醒政府,要注重執行的問題,做好規劃,不能夠急就章。這點我們是同意的。我們不想簡單、隨便地拋出一個玫瑰園,但亦絕對不是畫餅充飢,而是需要正視問題,多管齊下,訂定優次緩急。首要解決,當然是基層和居住環境惡劣家庭他們的迫切住屋需要,所以公營房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們亦都要進一步為年青一代虓Q,重建他們安居、甚至置業的希望。當務之急是增加房屋的供應量、增加房屋的用地、善用土地。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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