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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十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郭家麒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
代主席:
郭家麒議員今天動議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的地區內擁有農地的事件及相關事宜。我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懇請各位議員反對這項動議。事實上,我留意到同樣的動議議案,在上周五的內會上已被否決。
自從今年七月二十二日有報章報道陳茂波局長的家人過往曾經於古洞北新發展區範圍內擁有農地,陳局長在過去兩個多月已經多番公開向立法會議員及公眾交代事件。對於立法會議員及傳媒的質詢,局長已經作出詳盡解釋和澄清,局長太太及持有農地的相關公司亦多次發表聲明澄清。局長稍後亦會利用這次機會再次就有關問題作出交代,讓議員和公眾釋疑,特別是有關郭家麒議員的指控。
陳茂波局長在上任局長後得悉有關農地與新發展區關係,已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向行政長官作出申報。作為行政會議成員,陳局長亦已按照行政會議制度申報相關利益。正如行政長官較早前表明,在有關事件上,陳茂波局長完全符合現行申報制度的要求。我們亦看不到有任何證據顯示,陳局長在履行局長職務及處理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一事上,有任何違規或不當。
剛才郭家麒議員的發言中,似乎是暗示作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局長是可以以個人的決定去影響到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堶悸漱g地用途。這一點,從制度上,我需要提出反駁。作為上任的發展局局長,我曾參與大型的土地規劃工作。我必須指出,政府內部對規劃及開發土地的發展項目,包括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都是按一定的機制進行,包括由相關專業部門根據客觀標準擬訂方案,通過廣泛的公眾參與活動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亦經過諮詢立法會、區議會以至其他持分者的程序,並且由有關部門從專業角度客觀地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從而修訂方案,並非發展局局長一人可以隨意操控規劃。因此對於有一些指控認為陳茂波局長在處理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上,運用權力去指示或影響規劃從而在農地上獲得利益,這與政府包括專業部門對處理這些發展項目的運作方式完全不相符,對於陳局長亦絕不公允。
我們明白議員對事件的關注,也充分理解公眾對政治委任制度官員操守有很高的期望。由於陳茂波局長已多次公開交代事件,包括在去年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多次回應議員提問而作出的解釋,而他亦表示願意繼續就事件解釋及澄清,我們實在看不到有理據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去調查這件事。正如在上周內會中有議員指出,事件應告一段落,議員不應再糾纏在這問題上,浪費時間。政府和立法會都有更多更重要的關乎經濟及民生的事務要處理,將精力花費在這事件並不合乎市民的期望或香港的利益。
我會先聽取議員對動議的意見,稍後再作回應和總結陳辭。多謝代主席。
完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