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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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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答覆:

問題:

  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鑑於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較早前裁定現有兩間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下稱「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機構(下稱「免費電視台」)違反《廣播條例》,當局應審慎考慮該等電視台的續牌申請,同時研究如何為免費電視市場引入競爭,政府亦應盡快公布3個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審批結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公開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處理程序,以及何時宣布啟動現有兩間免費電視台的續牌申請的審批工作,讓公眾了解當局處理申請時的決策過程和考慮因素(包括能否有效引入競爭),以釋除疑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曾在回應傳媒關於某間免費電視台被裁定有反競爭行為的提問時表示,通訊局會根據法例處理有關的續牌申請,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遞交建議,是否知悉,通訊局有否計劃就現有兩間免費電視台較早前違反《廣播條例》的行為,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足以影響有關續牌申請的建議;若有,提出建議的法律依據及建議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當局曾經表明,在現有的第三代流動服務牌照或第三代流動服務頻譜指配期屆滿時,有關人士不應對該等牌照或頻譜指配獲得續期的優先權有合理期望,當局並建議將頻譜收回再以市場主導方式分配,以引入競爭,政府會否遵循同一原則,在現有免費電視牌照到期時以招標競投或其他方式發出牌照,以促進市場競爭;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議員的問題的三部分,本局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分別於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及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提交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三宗申請)。前廣播事務管理局(即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前身)早前已按照《廣播條例》(第562章)(條例)及既定程序,根據多項相關因素完成審核三宗申請,並就該等申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當局一直根據條例及既定程序,盡快且謹慎地處理三宗申請。我們已在不同場合多次向公眾及立法會解釋三宗申請的處理程序,由於審理三宗申請涉及複雜的事宜,包括有關法例條文的規定和程序公義的問題,因此需要時間小心處理。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三宗申請作出決定後,便會公布結果。由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現正考慮三宗申請,我們現階段不能透露有關處理申請的細節。

  兩間現有持牌機構的免費電視牌照將於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屆滿。根據條例第11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在有關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內,按照條例條文將該牌照續期或延期,而該項續期或延期在牌照的有效期屆滿時生效。有關持牌機構須向通訊局呈交符合指明格式申請,要求將其牌照續期或延期;而申請書須於牌照的有效期屆滿日期前24個月或之前呈交。換言之,兩間現有持牌機構如決定尋求牌照延期或續期,須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向通訊局呈交其申請(有關申請)。根據條例,通訊局在接獲有關申請書後,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最遲需於牌照有效期屆滿的12個月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關於牌照續期或不予續期的建議、或牌照延期或不予延期的建議,以及(如屬適當的話)規限該牌照續期或延期的條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考慮通訊局就有關申請作出的建議,並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建議所關乎的牌照續期或延期,而該牌照須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合適並在該牌照上指明的條件所規限;或決定不將該牌照續期或延期。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條例第11條決定不將牌照續期或延期,須於有關牌照有效期屆滿前最少12個月,安排將該項決定的書面通知送達有關持牌機構。

  據我們所知,通訊局現時仍未收到有關申請。通訊局已表示,會在收到有關申請後,按法例及既定程序隨即展開處理工作。政府不適宜揣測通訊局可能會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的建議。據我們所知,如收到有關申請,通訊局計劃於二○一四年第一季舉辦大型公眾諮詢活動,包括舉行公聽會,收集市民對有關持牌機構表現的意見,以便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

  我們相信,通訊局在處理有關申請時會考慮一籃子的相關因素,當中包括持牌機構的營運能力、財政狀況、技術狀況及節目安排、對未來的承諾、公眾意見,以及全面評核有關持牌機構過往在遵守法定要求、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的表現。

(三)正如我剛才所述,通訊局現時仍未收到兩間現有持牌機構的有關申請。我們相信通訊局及有關當局在處理有關申請時會一併考慮有關頻譜的問題。

  至於第三代流動服務現有頻譜指配到期後有關頻譜的重新指配安排,我希望藉此機會重申,當局並未就有關安排作出任何決定。當局在第二輪諮詢提出三項建議方案中的混合方案作進一步諮詢,並不代表已就任何一項方案作出最終決定。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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