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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採取行動移離佔據行車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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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十月一日)有遊行人士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由中區出發遊行至西區期間,未有聽從警方指示及安排,警方雖曾發出多次勸喻及警告,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並佔據皇后大道中一條行車線。警方因應現場情況,作出相應的人流安全管理措施。

  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前題下,警方作出風險評估後,採取行動,將佔據行車線人士移離至行人路,制止該等違法行為。

  警方對有關人士的不負責任及違法行為表示失望,並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任何人如有違法,不論任何背景,警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六十六號



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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