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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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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由每月3,920元調高90元至4,010元,增幅為百分之二點三。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

  若僱主選擇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代替免費膳食,有關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875元增加45元至不少於920元,增幅為百分之五點一。新的「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水平將適用於明日(十月一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一向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在今年的檢討,我們仔細考慮了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以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亦考慮了僱主的負擔能力。在檢視有關經濟指標,並平衡僱主的負擔能力及外傭的生計等因素後,我們決定作出上述的調整。」

  發言人補充說:「政府亦檢討了代替免費膳食的膳食津貼,在參考相關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後,也決定提高有關津貼。」

  發言人強調「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只是一個最低標準,目的在保障外傭免受剝削外,亦保障本地工人免與低薪海外工人競爭。僱主可按照本身情況,選擇給予外傭較「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更高的待遇。

  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3,920元的「規定最低工資」和每月不少於875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理。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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