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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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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出席香港航運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四周年國慶酒會後與傳媒談話內容:

記者:首先想問問關於海難事故,現時法援批了起碼七個家屬入稟,被告包括海事處處長,局方這方面的調查進度如何?擔不擔心指向海事處會有一些法律上的爭拗?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首先,家屬方面有多少位申請到法援,我們未掌握到資料,不過一直以來,我們都知道家屬方面是有進行民事訴訟追討賠償的意願,而過去運房局都有協助他們與律政司方面聯繫,律政司亦指派了一位專職律師,與家屬的律師聯絡。即是說,我們是知道家屬會啟動一些訴訟的,我們當然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去進行。

  至於海事處的內部調查,正如我較早前亦說過,現在由運輸及房屋局成立的調查小組是全程進行內部調查的。該小組有六位全職人員。為甚麼需要的時間會較長呢?因為該調查小組不能就那樣以較早前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為唯一的基礎,因為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其實在獨立調查委員會中曾作供的人士,他們的證供是不可能就那樣納入任何民事或刑事訴訟的。現時對海事處進行的內部調查,若有進一步發展,是會導致有公務員的紀律程序的。公務員紀律程序一般來說是視作刑事(應為民事)程序,所以更要確保現時我們進行的內部調查在取證方面、在掌握所有有關資料及檔案(方面)要做得非常齊整,以及當中涉及的是多方面問題,例如當年在批圖、驗船,或者是一些船上安全設備方面的監察等等。如果說批圖這些事情,最早是要追溯至一九九零年代的,即是說我們要找出十多年前或之後的發展的一些資料。現時小組去到甚麼階段呢?是去到已要求一些海事處人員提供資料,以及進行會見的階段,即實質性的階段,而被要求提供協助的人員的數目是多過較早前獨立調查委員會研訊時曾經作供的人數的數目,無論是現職的,或是退休的人員,亦包括首長級及非首長級的人員。當然,詳細的資料在我們現時仍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我們不可以披露。不過,我希望再稍後一點,有實質一些的進展時,我們會進一步交代。

記者:擔不擔心政府會因此而要作出賠償,以及如果法庭、即民事方面裁定要賠償的話,會否對海事處或處長有任何懲罰?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任何家屬方面提出的民事訴訟程序,我們是會按照香港法律去處理。法治的精神是市民可以提出司法程序的。當然最終來說,要視乎法院在聆訊過程中所要看各方面所提供的證供,以及法院的判決。從政府來說,當然尊重法院任何的判決。現在來說,當未進入那程序之前,我們不可以去揣測或作任何評論。至於海事處人員具體在南丫島涉及撞船事件的船隻的一些相關問題方面,是否需要負擔任何責任、或者過程中有沒有行政失當或失職,這要待內部調查完成後,有了實質判斷,才可進一步進行其他行動。

記者:政府會否考慮用調解或和解的方式去處理家屬針對政府的訴訟?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這方面如果家屬提出任何民事索償,正如我剛才所說,是會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處理,具體如何處理,我相信律政司方面會與家屬的代表律師有所溝通。

記者:有關政府研究在元朗橫洲一片棕地興建公屋,現時這計劃的實際情況去到甚麼階段?收地的困難度是否很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目前不可以很具體地講個別地塊所涉及的問題。但是整體來說,的確,為了要增加土地供應,發展局是全面地去對所有可能用作進一步發展用途的,包括房屋發展用途的土地,都找出來檢視;當中亦會包括一些所謂棕地,亦都包括其他一些綠化地帶的土地。在過程中會進行種種的相關研究,包括技術性研究,看看一些土地是否可用?亦都會牽涉一些規劃程序,難以一概而論,每一幅土地都有不同。的確,有些土地是會考慮,如果是相關的研究認為沒有問題的話,是會進行房屋發展的。去到具體有決定後,如果牽涉到坐落的地方有收地、清拆或其他方面的問題,當然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處理。



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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