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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批准的士調整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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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九月二十四日)批准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調整收費,落旗收費增加2元,落旗後首段跳錶收費每跳增加1角。新收費詳情如下︰

          落旗收費(最初2公里或以下路程)

        市區的士   新界的士  大嶼山的士
現時收費     20元    16.5元    15元
獲批准之新收費  22元    18.5元    17元

             跳錶收費
    (落旗後首段跳錶每跳(即每行駛200米)的收費)

        市區的士   新界的士  大嶼山的士
        2-9公里    2-8公里  2-20公里
現時收費    每跳1.5元  每跳1.3元  每跳1.3元
獲批准之新收費 每跳1.6元  每跳1.4元  每跳1.4元

  等候時間的收費會因落旗後跳錶收費提高而相應調整。與此同時,新界的士的行李、動物及鳥類,以及電召預約的額外收費各增加1元(即由4元增至5元)。其他收費則保持不變。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考慮的士收費調整的申請時,已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包括的士從業員的收入和營運成本的轉變、市民的接受程度,及的士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費差距等。

  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業界在二○一三年一月達成共識,分別向運輸署申請落旗收費增加2元、2.5元及3元,落旗後的首段跳錶收費每跳一律增加1角。此外,新界的士業界申請把行李、動物及鳥類,以及電召預約的額外收費各增加1元,俾使與市區及大嶼山的士的同類收費看齊。運輸署就這些申請與業界溝通,並聽取業界的意見。政府亦諮詢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發言人說:「的士為市民提供大眾公共交通服務以外,個人點到點較舒適的公共運輸服務。而的士業的營運成本,包括燃料費、車輛維修保養費和保險費等開支自上次在二○一一年七月加價後上升,以致雖然絕大部分前線司機的營運收入有所增加,但該增幅被營運成本的上升及通脹所抵銷。而鑑於通脹呈上升趨勢,的士業的經營成本在二○一三年和二○一四年應會持續上升。但政府亦注意到加價會增加乘客的交通開支,因此在審批時已充分考慮各項因素,盡量平衡各項關注,務使收費調整訂在持份者普遍可接受的水平,並就部分落旗加價幅度作出調整。事實上,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收費的平均加幅分別為7.11%、9.04%及8.83%,它們較上次加價後至二○一四年年初一般物價水平預計約10%的增幅,以及上次加價後至二○一三年第一季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10%的增幅為低。另外,的士收費結構將繼續維持落旗首段車程收費較高,跳錶收費率則按不同車程長度而遞減,因此短途車程的平均加幅會較長途車程為高。」

  由於的士收費列明在《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內的附表五,收費調整必須在該規例修訂後才可生效。修訂會在十月十六日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當程序完成後,新收費預計將由今年十二月八日開始生效。

  發言人表示,的士司機必須於的士內顯眼處展示運輸署署長所指明的換算表,直至的士計程錶妥為調校以顯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的修訂收費為止。

  是次的士收費增幅,估計對二○一三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沒有影響,而二○一四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則會因此上升0.03個百分點。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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