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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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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一歲男子因兩項襲擊控煙督察和一項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罪行,今日(九月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各被判處兩星期監禁,緩刑一年,同期執行。

  案件發生於本年七月二十六日,控煙督察隊伍在巡查金鐘站(西)巴士總站期間,該名男子襲擊兩名控煙督察和妨礙控煙督察執行職務。該名男子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壎芵p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是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二○一三年截至今日,共有六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而自二○○七年起,則錄得五十三宗個案,在四十一名襲擊控煙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十人被判即時入獄,而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



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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