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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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大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三日)表示:「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大埔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2 438公頃,位於新界東北的中部,按地勢可大致分為三個分區,即大埔墟和毗鄰的填海區、北部和南部的山谷底部和山坡下段,以及外圍地區的陡峭山坡上段。

  為了對市區的發展密度及建築物高度作出更明確的規劃管制,以符合公眾的期望,多個發展地帶加入建築物高度及/或地積比率/總樓面面積的限制。

  為促進大埔區的空氣流通,富善h一幅狹長土地劃為非建築用地,而大元h及廣福h各有一幅狹長土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分別定為一層及三層高。

  約99公頃、25.2公頃及134.4公頃的土地分別劃為「住宅(甲類)」、「住宅(乙類)」及「住宅(丙類)」地帶,作不同密度的公私營房屋發展。

  位於汀角路以北及鳳園谷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以南的一幅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1)」地帶,佔地18.4公頃,綜合發展/重建作低密度的住宅及農業用途,並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約150.4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

  約182.4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提供各式各樣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該地區人口的需要。約65.8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作各種動態及靜態康樂用途。一幅位於大埔滘約3.8公頃的土地劃為「康樂優先區」,作為發展與生態旅遊有關的康樂用途。

  約188.8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作各種特定用途,包括東鐵鐵路車站及路軌、大埔工業h和太平工業中心、位於船灣堆填區舊址的高爾夫球場及兩個保存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和文化用途的歷史地點等。

  約43.5公頃的土地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涵蓋鳳園谷及大埔鷺鳥林,以阻止市民在地點內進行活動或發展,和保存具特殊科學價值的景物。另外約75.5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包括吐露港紅樹林、排門山區、大埔滘陸岬及毗鄰的潮間池塘,以保護和保存現有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約5.7公頃的土地劃為「郊野公園」,涵蓋部分大帽山郊野公園的範圍,根據《郊野公園條例》實行發展管制。

  約1 279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多為陡峭山坡及草木茂盛的山丘,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

  大埔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S/TP/24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大埔民政事務處及大埔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