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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公務員學位職系招聘工作今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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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七日)展開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貿易主任及運輸主任職系的招聘工作,以期於二○一三至一四年度以公務員條款聘任約三十五位政務主任、一百五十位二級行政主任、八位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八位二級運輸主任。

  申請日期為九月七日至三十日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有關空缺的招聘廣告會於今日、九月十四日及二十一日在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並於今日起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刊載。

  此外,政務主任空缺的招聘廣告會於今日和九月二十一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的海外版刊登;有關詳情可在專題網站www.ao-recruitment.gov.hk找到。

  所有符合入職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均可投考上述職位。申請人可參閱招聘廣告以了解具體入職要求。

  所有申請以上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即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的及格成績。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十月五日及十二日在香港,或於十二月七日在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然而,其申請只會於申請人在上述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申請人請參閱招聘廣告以了解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詳情。

  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會獲安排參加於十二月七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貿易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參加在北京或上述六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貿易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申請人必須在該考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根據既定的做法,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申請人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申請表格(CSB 606及CSB 606A(Rev. 9/2013)),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直接遞交申請,然而每位申請人只須經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即親身遞交、郵寄申請或網上申請),重複申請可導致延誤處理,令申請人未能及早接獲考試通知。



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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