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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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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九月四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就新界東北堆填區滲濾污水儲存缸滲漏事件及擴建堆填區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報道指環保署早在三月已知道堆填區的「垃圾汁」儲存量有問題,其實為何到七月才會公布這件事?

環境局局長:我們就相關事件已發出新聞稿清楚交代,今次事件我們理解主要是其中一個滲濾污水儲存缸「穿窿」,以致有滲漏及影響整個系統的成效,這是在七月底發生。我們同事在八月取得水樣本,約在兩、三星期後取得化驗報告證明超標,他們認為事態嚴重,雖然評估了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沒有嚴重影響,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同時我們認為要加強透明度,所以作出公布。當然我們回看這件事,也認為應檢討,如有同類事件發生,當然大家明白這些事件是罕有的,也是第一次香港發生同類事件,我們認為可繼續完善通報機制,如有意外發生,可以盡早公布,令社區更放心。

  至於有傳媒說早前取得一些政府內部文件,提及一些關於「waste water」污水相關的議題,我們同事也說過,這件事與剛才提及的意外是兩回事。如大家有做過工程,在工程期間或多或少有不同的議題要討論,所以一些問題和類似事件,大家要明白和分清楚,那是一件事,而今次我們公布的是另一件事,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記者:三月份已知道堆填區的污水儲存量應該不足以應付太多,是否應有風險評估滲漏的風險較高?

環境局局長:這是一個比較技術的問題,我今日未必能完全解答這問題。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安排特別會議在本月中舉行,我們同事正積極準備詳細答案給大家。你提及的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任何工程在不同時候也因應環境,包括評估天氣、雨量,以至垃圾所產生的液體,以至周邊環境的排放容量,各方面均有複雜的問題,但這些不是根本性的問題,是技術上可以應對的。今次是一宗意外,一般這些滲濾污水儲存缸應該合乎十分「穩陣」的狀態,所以這次主要是一宗意外。

記者:三月時已發現有承載量問題,為何到現在仍未解決?

環境局局長:根據合約,他們(承辦商)是有排放牌照的排放要求,任何堆填區如要排放污水,也要根據合約或法規取得牌照,令他們的上限有規範,因為會影響整個區域的排污處理承受能力。他們是根據合約或相關法例進行討論,我理解這是正常現象。

記者:討論之後幾日環保署也指是污水排放問題,如不是指滲漏,當時所指的問題是甚麼?

環境局局長:大家明白所謂滲漏,今次為何大家這樣關注,是指其中一個滲濾污水儲存缸有破損,令其承載污水的能力失去。現時是雨季,有比較多雨水令整個系統有負荷,所以這方面是意外,是一個設計上不能預計的事,這是個別事件。剛才提到在三月或之前,我理解是沒有所謂滲漏現象出現,沒有這回事,大家要明白這事情。至於你說三月至八月討論承辦商申請牌照限額調整,技術方面的同事在處理當中,這些詳細資料今日不在手頭上與大家分享,但我們會盡量用清楚的方法在接下來的環境事務委員會清楚交代,所以大家可以放心。過去在三月討論的不是任何滲漏問題,這是很清楚的。

記者:這件事會否影響議員支持擴建堆填區的信心?會否擔心下次撥款更難獲得通過?

環境局局長:我作為局長,最關心的是任何環境或環保相關的設施首要是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這是政府的責任,大家當然同樣關注,這方面是我們首要的關注。同時,社會上有許多疑慮,我們會盡量溝通,這是溝通的問題。這次大家有意見指我們好像是遲了公布,我們會作出檢討。我們今次採取的態度是(水樣本)超標結果出來後,我們盡快公布,但社會似乎有不同期望,認為有意外就要立即公布,無論結果有否超標亦要公布,我們會持正面態度,盡量配合社會的狀態。

記者:儲存池興建於新堆填的垃圾上令儲存池滲漏,是否設計失誤?是否不應設置於新堆填的垃圾上?

環境局局長:工程和技術上的問題,今日未必是最適當的時候詳細解釋,我們會在本月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詳細解說。根據合約,有專業人士進行工程的評估和設計,另外亦有獨立顧問作出檢視,所以制度上是有平衡和監察的作用。當然,我們的同事在整個工程的設計和審批上會擔當某個角色。大家要明白任何工程,我以往也是從事工程的,是要盡量減少意外和控制風險。但有時工程亦會發生少許意外,這次是出現不幸。今次不是最壞的情況,我們整體評估對周邊的環境,包括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沒有造成嚴重影響,這是不幸中的好事。

記者:為甚麼污染物的數據現在還沒有向公眾公布?

環境局局長:我們同事也說過,根據合約或相關的法例,我們會考慮進行檢控,所以我們認為相關的數據不適宜現在公開。

記者:星期五是否會落區與將軍澳區議員討論將軍澳堆填區的問題,但有人指會議沒有設置公眾席或未必公開讓傳媒採訪,是否屬實?

環境局局長:我們理解擴建堆填區是關乎香港公眾健康的需要,因為我們暫時沒有焚化爐或其他方法處理垃圾,所以擴建堆填區以保持它們的容量是有實際需要。我們在暑假前表示會加強與地區及各方面持份者的溝通。早前,我與(政務司)司長到屯門區進行溝通,因(政務司)司長答應親自落區了解屯門居民的訴求,他們的訴求不只是關於堆填區,屯門地區有更多的社區訴求,所以上次我們進行接觸。我們會在這段時間加緊與將軍澳,以至北區或其他相關地區人士接觸,我們希望繼續溝通,因為擴建堆填區是有實際需要。我於本星期五到訪將軍澳區是應西貢區區議會主席討論後被邀請落區接觸區議員,我們會正面地看待這件事。至於具體安排,我們會配合邀請我們的人士或機構的安排。不過,我強調接觸地區人士不限於一次,我們可在多個不同場合和機會,正面地面對群眾,希望增進溝通和了解問題,透過更好的溝通來化解香港廢物危機的問題。

記者:日後通報(機制)的檢討方向為何?是否希望做到一發生事故會即時公布?

環境局局長:我們已責成相關同事檢討通報機制,希望在本月中立法會特別會議上,我們能公布如何優化現時的通報制度,給我們少許時間考慮這事情。至於具體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如果有類似事件發生,若可在合理時間盡快公布,我們是應該公布的,這是我們檢討的方向;第二方面,有沒有恆常與社區相關人士溝通的機制,我們也可以考慮。即是譬如三個堆填區附近的地區人士或村民是比較接近該地區,若有事件發生時,他們的關注和理解是重要的,我們可考慮成立恆常溝通的機制,在任何事件或日常運作上大家可加深理解,以減少誤解,因為很多時因誤解而未能有較充分的理性討論,所以能增加理性的理解是重要的溝通方法。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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