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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檢核計劃」明日開始實施以加強對招牌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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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今日(九月一日)宣布,根據於今年較早時立法會通過的《2013年建築物(小型工程)(修訂)規例》,「招牌檢核計劃」將於明日(九月二日)開始實施。

  「招牌檢核計劃」是當局的招牌監管制度其中一項措施,根據有關計劃,部分違例招牌在經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註冊承建商進行檢查、鞏固(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證其結構安全及經屋宇署認收後,可以繼續保留使用,但其後每隔五年須重新進行安全檢查及核證。

  屋宇署發言人說:「屋宇署一直積極取締違例招牌,有鑑於大部分違例招牌現正由商戶使用,而且有助於維持本地的商業活動和香港的繁榮,所以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引入『招牌檢核計劃』可加強現存違例招牌的安全。」

  申請參與檢核計劃的違例招牌,必須是在檢核計劃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實施前已經豎設或建成,並符合與《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所列有關豎設或改動招牌的小型工程項目的技術規格。這能確保合資格進行檢核的違例招牌與其他小型工程項目一樣,都是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招牌。

  違例招牌通過檢核的有效期為五年,其後招牌擁有人需重新進行檢核或把招牌拆除。雖然通過檢核的違例招牌仍屬「違例建築工程」,但在通過檢核的五年有效期內,由於通過檢核的招牌已獲核證為安全並符合其他設計及建造標準,屋宇署不會對這些招牌採取執法行動。然而,招牌擁有人須妥善保養其招牌。如因情況有變或缺乏妥善保養而導致招牌變得危險,或招牌擁有人未有在其招牌被檢核後的五年內重新進行安全檢查及核證,屋宇署仍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只有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已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就指定級別及類型或項目的豎設或改動招牌工程獲註冊的訂明註冊承建商,才可為相關級別及類型或項目的違例招牌進行安全檢查、鞏固及核證。合資格對各類違例招牌進行安全檢核之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的名冊可在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查閱。

  「招牌檢核計劃」是一項自願參與的計劃,但屋宇署會逐步加強執法,取締不參與或不合資格參與是項檢核計劃的違例招牌。一經發出違例招牌清拆命令,則不論有關招牌原本是否合資格進行檢核,該招牌都不能進行檢核,屋宇署會繼續執行清拆行動。因此,招牌擁有人宜盡快為其招牌安排檢核,在提高招牌的安全的同時,亦可避免因收到清拆命令而須拆除招牌而令業務受到影響。

  發言人提醒市民,任何不合資格人士如對違例招牌進行檢核及/或鞏固工程,是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違法情況持續,可另處罰款每天五千元。而安排進行有關工程(檢查及/或鞏固工程)的人士如明知而沒有就該工程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及/或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款十萬元。

  發言人又提醒招牌擁有人,除了為其招牌進行檢核以確保安全外,如招牌是豎設於大廈的公用部分,招牌擁有人亦須取得共同業主或立案法團的同意,以及遵從大廈公契的條款,否則有可能須因此負上民事法律責任。

  發言人表示,為了配合「招牌檢核計劃」的推行,屋宇署已展開大規模的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包括安排予業界及公眾的簡介會、發出新聞專刊、向公眾派發介紹「招牌檢核計劃」的小冊子,及印備技術指引和作業備考,以供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參考。

  任何有關「招牌檢核計劃」的問題,可親臨屋宇署設於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友邦九龍大樓11樓1102-3室的諮詢服務台,或透過電郵(sbcs@bd.gov.hk)或電話2626 1616(由1823接聽)向屋宇署查詢。關於「招牌檢核計劃」的進一步資料,亦可在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查閱。



2013年9月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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