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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訂深圳河第四期工程首份委託協議書(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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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八月三十日)簽訂協議書,以委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管理和監督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的首份河道工程合約。

  在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韋志成、渠務署署長陳志超、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和深圳市水務局局長張綺文的見證下,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林天星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重光今日在深圳簽署了該份協議書,而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主任蘭建洪亦隨即與香港承建商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王豔華簽署工程合約。

  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將改善深圳河上游河段,使擬建的蓮塘/香園圍口岸及鄰近一帶的防洪水平符合標準。今日批出的首份河道工程合約總值約一億七千七百五十萬元人民幣,工程包括治理由平原河至蓮塘/香園圍口岸一段長約兩公里的深圳河,以及進行附屬的渠務和綠化工程。第四期餘下的工程合約預計於本年年底批出,而整項工程預計於二○一七年年底完成,屆時由平原河至白虎山一段深圳河的排洪能力,將提升至可抵禦五十年一遇的暴雨。

  治理深圳河第一、二及三期工程分別於一九九七年、二○○○年和二○○六年完成,令深圳河中下游河段的防洪能力得以提升,從而紓緩深圳河兩岸包括元朗和北區的水浸問題。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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