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絕不容忍暴力行為(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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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現時在天水圍天晴社區會堂外舉行的集會,警方表示會繼續與有關主辦單位保持緊密合作,並因應現場情況而作出相應的人流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有關活動能在安全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

  警方強調尊重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集會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警方呼籲集會人士保持克制及冷靜,並依從現場警務人員的指示及勸喻,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

  警方表示如有任何突發事件,人員會按情況果斷採取相應行動,並會公平公正處理該等事件。

  下午約二時四十分,上址有人因爭執而涉嫌襲擊他人,人員多次向有關人士發出勸喻和警告,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警方因而採取相應行動制止該等違法行為,包括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襲擊,並會考慮追究其法律責任。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絕不會視若無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六十四號



2013年8月1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