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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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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昨日(八月七日)主持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今日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就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的最後部分完成了討論,所以大家留意到今日我們開會時間比較長的,由下午二時半到現在,很長的時間。我們已經完成對整份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的草稿的討論,委員亦就報告內容提出許多寶貴的意見。我們會整理好,希望能夠在九月初正式公布文件,之後進行三個月的公眾諮詢。三個月之後,督導委員會會整理一份諮詢報告,提交給政府。當然政府要回應委員會提出的一些建議和諮詢報告中聽到社會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在現階段,當然我不可以向大家詳細交代諮詢文件的內容,因為這很快會公布。但可以說,在討論過程中,我們非常明白我們面對一個很嚴峻的房屋問題。這個問題既有供求關係,即供求非常緊張、供應短期不足,以及我們所面對的樓市過去存在一定的波動性,以及現時在超低息、流動資金充裕環境下,過去樓市的亢奮。在此我想提提在處理樓市方面,過去政府所推行的一些管理需求措施,目的就是要穩定樓市,這個都是解決整體房屋問題的一部分,但最終來說,都是要增加供應,所以委員會是認同以供應主導作為目標。但管理需求措施其實有其存在必要,雖然委員會沒有詳細討論,但我想趁這個機會向大家說說,過去數天有些社會人士,包括地產代理界提出是否「撤招」,亦即將管理需求措施取消。政府的立場很清楚,在財政司司長和行政長官過去數天所表達的一個信息,政府非常重視樓市的穩定。大家會記得去年十月政府推出額外印花稅的加強版和引進買家印花稅之前,樓市是非常的,我們所說的非理性亢奮。在去年頭十個月,樓價升了百分之二十四;引進了措施後,全年(上升)百分之二十六,即是說十月之後稍為穩定下來。但至今年年初,又再出現另一輪的,我們覺得是非理性的亢奮,在兩個月內,升了百分之五。到政府在二月份推出雙倍從價印花稅之後,以及將這印花稅同時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因為之前由於我們對住宅物業印花稅的新措施影響到炒賣非住宅物業甚至車位、鋪位,在今年二月引進新一輪措施之後,樓市比較穩定下來,到今天都是穩定下來的。如果我們隨便撤銷這些措施,或者給社會上、給市場上感覺到政府是軟化了,我們不再重視樓市穩定性的時候,可以想像樓價再一輪有大的波動,這些都是政府在處理樓市方面非常小心。

  回到長遠房屋策略的諮詢文件,我們在過去討論總的需求的時候得到一個未來十年的供應目標,我們過去曾經討論過,四十四萬七(千)這個數字。因應委員會進一步的討論,其實我們都同意將這個數字稍為調整高一些。有關細節我們在公布諮詢文件時向社會整體交代。但正如我所講,在需求方面,對將來政府供應的策略,如何能滿足這個需求,會是一個好大的挑戰,所以委員會今日討論的時候,委員之間非常強調,要將這個房屋問題的複雜性、嚴峻性,要同社會分享的。我們要靠整體社會各方面的努力,來解決房屋問題。詳細內容留待下月我們公布時向大家交代。

記者:局長,為何再會調整四十四萬那個數字?基於什麼原因?可不可以透露多一點究竟會調整的幅度有多大?另外就是如果再調整的話,政府有沒有信心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對未來十年房屋需求的評估,我們最主要是根據第一:人口方面的變化,即是新增住戶數目的一個推算。第二就是:由於我們有一些項目,譬如包括重建項目,可能帶來一些需要解決的住屋問題,還有就是居住環境惡劣的,所以我們把住在茤苤A或者我們稱為「分間樓宇單位」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譬如天台屋等等,我們都有一個計算。那全部都放在堶情A還有一些其他類別。過去我們得出來四十四萬七千的數字,經過過去兩次會的討論,我們覺得有些數字還可以作點微調,以求更加穩妥一點,所以數字會稍為增加。稍後我們整理好份文件,就會向社會上詳細交代。

  至於能不能夠回應那個需求,從委員會角度來說,我們覺得需要把一個我們覺得是合理的估算,是要告訴政府和讓社會知道。這個估算不是隨意的估算,我們亦都很小心,一方面不會低估,另一方面亦不會高估。同時亦知道任何估算都可能受到一些經濟環境的變化、物業市場的變化、甚至某些政府政策的影響,所以委員會主張每年都檢視,甚至有需要的時候修訂那個數字的。至於有沒有能力政府方面回應這個需求,當然這個政府要想了。但在將來我們的諮詢文件亦會有章節是評論到關於供應方面,亦會羅列委員會所知道政府正進行的,無論短中期,或者比較長期一點的,在增加土地供應方面的種種計劃和措施,希望令到社會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一個背景資料。

  我們很希望未來三個月,當文件公布之後的三個月,社會上來一次全面的商討,希望對問題的認識,我們能夠達到共識,以及解決問題有些時候需要考慮優次、優先次序等等,包括不同的群組究竟需要是怎樣。過去我們都說過在委員會堶掖ㄕ酗@個共識,就是我們覺得長者、居住環境惡劣的家庭,包括住在茤衁漁a庭,那些應該是我們比較首要去照顧的。而一些非長者單身人士,或者年紀大一點的,我們希望增加他們在公營房屋方面的機會。因為那個問題是比較多方面的,所以詳盡的內容我們留在公布文件的時候再和大家交代。

記者:局長,在「撤招」方面,你們在委員會上有沒有談過?或者涉不涉及關於政府辣招的問題?另外想問茤苳霅情A有委員說茤迣q常都有規管,談到怎樣?是不是會有一個規管制度出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第一點就是規管方面,委員會同意對「分間樓宇單位」促請政府考慮實行發牌,或者業主登記的形式去進行規管。當然,如果去到規管的時候,問題是比較複雜,第一,需要社會方面的意見,第二是政府都要評估具體需要做的一些工作,這個工作亦包括立法。當然我們要了解社會本身有沒有一個支持。我們說所謂的規管「分間樓宇單位」,亦不是說所有現在的所謂「茤苤v,大家知道有些在工廠大廈堶情A那些其實是違反用途,那些是非法的,所以規管不是把一些非法的用途的建築物堶悸茤苤A把其正規化,完全不是這個意思,而是針對一些它本身都在住宅樓宇或綜合用途的,是可以分隔的,不過要保證符合樓宇結構安全、防火、一些基本壎舠囓騕扔央A是這樣的角度去考慮。

  在「撤招」方面,今日委員會沒有特別討論,不過委員會在過去的討論,亦都認同政府推出措施作一些管理需求,因為都明白在供應不足下,如果樓市是很大的波動、樓價租金很大幅的上升,這都影響到居住的,所以委員會是同意政府所進行的這些管理需求措施。

記者:(有關為單身人士提供單位的可行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你提及到的是剛才我們在委員會(會議)討論,如果要提供一些機會給一些單身人士,是否考慮在一些合適的公共屋h範圍內的地方,在不影響一些基本的社區設施和其他規劃方面的標準等等,一些專為單身人士而建的公屋大廈的建議。當然,我們明白這個建議社會上都有不同意見的,在委員會亦都有不同意見,所以我們最後決定都會將此問題放在諮詢文件內,讓公眾討論。我們覺得既然要討論全面的房屋問題,那麼將一些可以考慮的方案,當然社會上對好多方案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們都覺得應該拿出來讓大家給意見。

記者:如何看待今日行政長官公布新的利益申報指引?擴大了利益申報,你自己覺得是否適用?對官員來說,是否要做的工夫多了?困擾是否多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作為問責官員,當然我們是要確保社會上對我們要大公無私;我們去執行職務時,時刻要兼顧公眾利益,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任何有助去取得公眾信任的一些守則、其他安排,當然我是支持的。至於麻煩與否,其實無論是否有守則,我們處理公務方面,任何可能會構成利益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我們習慣上都會申報,或者有需要時會作出適當的迴避。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0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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