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二)
****************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就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司法覆核裁決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環境局局長:對於法庭今日駁回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司法覆核申請,政府表示歡迎。法院肯定了環評報告是客觀、透明,並符合相關程序和法例要求。大家知道我們有整全的《資源循環藍圖》(《藍圖》),�堶悼]括源頭減廢、支持回收、轉廢為能以至堆填,大家明白這幾方面是同時需要的。我們的新政策會強調源頭減廢,所以九月份我們會有廢物按量徵費細節的諮詢,同時我們會成立新的督導委員會支持回收業。廚餘方面,我們有「惜食香港」運動,以至新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能處理二、三成香港的廚餘。同時,我們會在適當時候向立法會提交轉廢為能設施,以至堆填區擴建的申請。具體來說,這是符合香港整體的社會需要、落實《藍圖》的願景和目標。

記者:長洲居民說會上訴,會否擔心影響工程進度?有沒有評估工程受拖延對造價的影響有多大?

環境局局長:我剛才提到,要符合香港整體的需要,我們除了源頭減廢,支持回收外,這類的現代焚化設施是適合香港長遠的需要,當然我們明白地區人士的訴求,所以現時法庭的裁決體現這個設施的建議是符合環評的訴求,包括各方面健康的要求,所以我們理解要滿足香港長遠的需要,希望盡快落實這些基建設施,因此希望整體香港的社會人士能夠明白這方面的訴求。

記者:如何釋除居民對於(焚化設施)會排放有害物質的疑慮?

環境局局長:大家明白,在其他亞洲先進的城市,包括日本、南韓、台灣,以至我們附近的澳門,這些設施都是先進和符合相關的健康要求,所以這方面希望大家理解。當然,與其他設施一樣,我們會盡量與社區人士保持溝通,讓他們可以理解這些設施的重要性,同時亦符合相關的健康的訴求,平息他們的疑慮;我們會透過地區工作,加強聯繫,希望他們能夠理解這方面的需要。

記者:(焚化爐)造價會如何?政府下一步會是如何?是否需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會否擔心重蹈擴建堆填區的覆徹?

環境局局長:大家都明白,一方面我們要向全港市民解說對這些設施的需要及其時間性,同時大家明白地區人士有他們的訴求,我們會透過與他們溝通,讓他們理解這方面的需要。至於造價方面,我們的同事會跟進,更新這方面的資料,在適當的時候我們便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記者:有沒有評估現時大澳居民再上訴,拖延時間上的影響會怎樣?上屆政府也提及,由興建至完成要七年時間,一旦上訴,會否拖延至二○二○年還未可以有焚化爐?

環境局局長:社會人士要明白,這些現代焚化的設施,跟香港類似的社會是有必須性的。大家關注源頭減廢方面,其實政府根據《資源循環藍圖》會加大力度,這是我們政策的重點。同時,如果關注健康方面,法庭的裁決以至我們的環評報告,應該可以釋除這方面的疑慮,所以這方面大家要理解清楚。有關拖延的問題,對香港整體社會長遠的需求是沒有好處。你說得對,興建這設施需要差不多八年時間,由申請撥款以至興建完成,這是一段相當長遠的時間,所以我們希望社會能夠理解,盡快支持這項建議並予以落實。

記者:未來打算如何游說地區人士和市民?在立法會「闖關」方面,預計最快何時可以提交?

環境局局長:今日我們收到法庭的判決,我們會審慎部署接�茠漲w排,包括幾方面,一方面我們會和地區接觸,第二方面我們會與相關議員也會接觸,了解他們這方面的看法。基本上我們已接觸部分議員,他們理解香港這方面的基本需要,亦希望有急切性,能盡快落實這方面的設施。所以我希望大家和社會支持,理解這方面的需要,盡快落實這些香港的基本需要。

記者:會不會今年內一定要提交上立法會財委會?

環境局局長:我們會審慎考慮整個部署,因為這方面我們要有平衡,一方面理解香港的需要,同時也要有過程與地區人士溝通,令雙方面做到平衡。

記者:即今年做不做到?

環境局局長:這方面是有急切性,所以我們認為如果能盡早完成會有好處。

記者:現時焚化爐未能興建,會否加快提出三個堆填區(擴建)方案?

環境局局長:對香港長遠來說,這些轉廢為能的設施、以至堆填區擴建,兩者是同時需要的,所以時間性上兩方面也有急切性,(希望)能盡快提交上立法會獲得批准,滿足香港需要,所以兩項我們都希望盡快推展。

記者:局長會否「硬上馬」,因為上訴可能需要三至六年時間,會否現時立即興建焚化爐?

環境局局長:我理解他們是有六十日時間向法庭申請上訴,所以這方面有時間性。

記者:局長會否考慮石鼓洲以外,屯門的選址?

環境局局長:根據《藍圖》,我們建議香港第一個現代焚化設施是在石鼓洲,所以我們會根據《藍圖》逐步推展。暫時,根據《藍圖》這是我們的第一步。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0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