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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體設施劃一收費八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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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九日)宣布,約540項康體設施將於八月一日起實施劃一收費,以較低者為準的原則,統一現時市區和新界的不同收費。

  這些項目包括公眾游泳池入場費和租用費、網球場、室內籃球場、壁球場、草地足球場、乒乓球^、室內羽毛球場、草地滾球場及水上活動中心設施的租用費和度假營營費等。

  康文署發言人說:「現時署方提供的康體設施和服務種類繁多,涉及近1 000項收費項目,大部分仍沿用兩個前市政局訂下的收費,而兩局在收費水平及安排上均有所不同。在劃一收費的安排下,市區及新界的不同收費均會統一,並以較低者為準。」

  在劃一收費後,個別康體設施的收費會下調數元至百多元不等,例如新界區的公眾泳池於繁忙時間的入場費,會由現時的20元下調至19元;市區設有空調的籃球場於非繁忙時間的收費,將由現時每小時236元調低至120元。

  發言人表示,市民如預訂八月一日或以後使用的康體設施,可繳付新收費。

  他說:「署方亦會參考新界的收費,在市區增設非繁忙時段收費。」

  除了康體設施外,8項市區和新界的公眾保齡球場、公眾溜冰場及桌球室的牌照費用,亦會以較低者為準的原則,並已於今日(七月十九日)起實施劃一收費的安排。

  有關新收費詳情,市民可瀏覽康文署網頁(www.lcsd.gov.hk),亦可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參閱相關設施的收費詳情,或向場地職員查詢。

  此外,約280項由康文署提供的社區康體活動亦會於十月一日起,以較低者為準的原則劃一收費。這些活動主要包括康樂體育項目的訓練班和比賽等。

  發言人表示,餘下170多項涉及較為複雜的收費項目,例如商業用途收費、非指定用途收費及非體育用途收費等,將於本階段的劃一收費安排推行後,會研究如何劃一或調整這類收費項目。

  行政長官在二○一三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修訂法例,劃一市區及新界康樂設施及服務的收費水平,並以現時較低的收費為準。涉及的法例包括《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下《2013公眾壎秅峊型F(費用)(康樂設施)(修訂)規例》和《公眾壎秅峊型F(費用)(遊樂場所牌照)規例》。政府已於五月二十四日刊憲修訂有關條例,並已獲得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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