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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庫局局長就《2013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及(修訂附表3)公告動議決議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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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就批准《2013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及《2013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而動議的兩個決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多謝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及各位議員剛才的發言。議員提出的意見涉及多個範疇,這些範疇在過去不同的場合、多次立法會關於強積金的辯論,大家都已經討論過,我亦聽過很多次。正因這些意見促使政府當局和積金局在過去一段時期,很積極地檢討強積金制度的成效、收費水平,以及是否達到強積金可以給市民一個選擇的安排。

  今日我不能就各位的意見一一作回應,不過,我重申,作為一個檢討,我們認同強積金為香港整體退休方面提供一個很具建設性的機制,當中亦確有不足之處,我們是認同和正視的,政府當局亦正因此在去年,甚至從前年開始,要求積金局檢討收費水平せ收費的結構せ如何能改善結構令收費減低,以及看看基金的選擇種類可如何改善,讓市民能夠有簡單易明、可以理解的產品。這個檢討令我們能多了解強積金收費的結構,並帶出問題,剛才有議員提到,因強積金本身管理的行政機制重疊,從而令收費貴了,因此我們有很多不同的措施,希望改善收費水平,包括行政方面的減省、基金方面的重整,我們並且考慮會否用立法形式設立上限,令收費更加合理,當然這個舉動我們是不輕易做,我們應該在看到市場失效時,才會作此舉動。但整體而言,我希望各位不要懷疑政府改善強積金成效的決心。當然,在我們和積金局就這些措施作內部研究後,我們一定會向立法會介紹有關的工作。

  讓我集中談談今日與此議案相關的意見,就剛才議員的意見作簡單的回應。第一是關於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意見。政府理解,各界對提高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建議,意見較為紛紜。我們認為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必須適時作適當調整,以增加在職人士退休時的保障。我想指出,自強積金制度於二零零零年實施後,該水平只曾在二零一二年調整過一次。今次進一步調高水平,已充分考慮到社會上的不同意見,包括商界擔心經營成本上升,及僱員希望維持自行投資靈活性等的意見。

  至於新水平的生效日期,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亦顧及到現時水平才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實施,所以決定將生效日期定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以讓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有較長時間適應改變。

  剛才亦有議員就檢討法定調整最高及最低入息水平的機制,表達意見。積金局已成立工作小組,開展檢討工作,並預計今年內就不同方案,進行諮詢。我們會稍後諮詢立法會,我們的目標是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提交有關立法修訂的建議,以按新的機制調整日後的水平。

  主席,我謹希望各位議員能夠支持我們兩項附屬法例修訂。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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