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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二讀《201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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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1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201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擴大現行《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中「兒童產品」的涵蓋範圍,以便管制某些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六類鄰苯二甲酸酯的含量。

  鄰苯二甲酸酯是常用於聚氯乙烯產品(即軟膠產品)的塑化劑,用以提高物料的彈性及耐用程度。鄰苯二甲酸酯在人體內的急性毒性很低,令人關注是長期通過口腔攝取的問題。經動物實驗證實,如長期攝取某幾類鄰苯二甲酸酯,對肝臟、腎臟、生殖及發育方面有毒性。由於兒童特別是幼兒,常將物件放入口中,如物件含有鄰苯二甲酸酯,可能不同程度地釋出並經口水進入身體,危害兒童的健康。

  先進的經濟體,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及新加坡,已經就含有六類鄰苯二甲酸酯(即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並與幼兒有密切接觸的玩具及兒童產品,訂定了含量上限。為了保障兒童的安全,以及避免香港成為不合格產品的傾銷地,我們建議參考上述經濟體的做法,就該六類鄰苯二甲酸酯,訂定類似的含量上限。

  《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現時規管玩具及十二類指定的兒童產品。我們建議修訂該《條例》,擴闊「兒童產品」的定義,以涵蓋擬便利未滿四歲兒童餵哺、壎矷B鬆弛、睡眠、吮吸或長牙,並含有塑化物料的產品。我們亦建議對《條例》作其他技術性修訂,以便訂立附屬法例,以實施六類鄰苯二甲酸酯的擬議管制。

  如《條例草案》獲本會通過,我們會根據修訂後的《條例》制訂附屬法例,就某些玩具及擬便利未滿四歲兒童餵哺、壎矷B鬆弛、睡眠、吮吸或長牙的產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訂定含量上限,並提交予本會審議。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各位議員支持及通過《條例草案》,多謝代主席。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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