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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長者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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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由於人民幣升值及內地物價近年不斷上升,越來越多已移居內地的香港長者返港定居,並入住本地的安老院舍。儘管社會福利署(社署)打算在本年內推出計劃,容許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無須返港亦可繼續領取高齡津貼,但該等長者依然不能享有香港的其他福利(例如長者醫療券、長者生活津貼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從各內地省份返港定居的長者數目,以及該等數目佔移居內地的香港長者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過去三年,從內地返港定居的長者中,有多少人回港後向社署尋求援助(例如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入住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等),並按所需協助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當局有否分析香港長者從內地返港定居的原因,以及評估他們返港定居對本港的社會福利服務需求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現時有不少由香港的非政府機構在內地營辦的安老院舍供香港長者入住,但其入住率長期偏低,當局有否考慮把該等院舍納入改善買位計劃,以期一方面為輪候入住資助安老院舍的長者提供更多選擇,另一方面為已移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服務;及

(五)鑑於移居內地的香港長者現時既不能享有內地的醫療福利及社會服務,也不能享有香港的某些社會福利,當局會否盡快研究向在廣東定居的長者發放長者生活津貼的可行性,以及長遠而言,考慮為該等長者提供本地長者享有的社會福利(例如長者醫療券、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等);如會,有關的研究及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國健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當局並無統計每年從各內地省份返港定居的長者數目。在「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下,受助人可在廣東及福建省定居期間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在二○一三年四月底,計劃下總共有2 167宗個案,而在過去三年受助人選擇返回香港定居並繼續領取綜援的個案數目如下:

年度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截至2013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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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數目  110    121     114    17

  目前,長者經社署的「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機制)評核為有長期護理需要後,當局會為他們提供合適的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或住宿照顧服務。在評核長者長期護理需要時,申請人無須交代其是否曾於內地居住。因此,社署並無備存從內地返港定居的長者中,申請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數字。

  此外,從內地返港定居的長者,可於回港後向長者地區中心、社會保障辦事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綜合服務中心尋求協助。上述服務單位可提供的服務包括提供資訊、輔導、緊急援助、支援小組、轉介服務等。由於社署在提供上述服務時,並無要求申請人交代其是否曾於內地居住,因此社署並無統計有關的長者數目。

(三)據我們了解,在內地居住的長者決定是否返港時,會考慮不同的因素,包括家庭需要、個人及家庭的經濟情況、內地和香港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環境的比較等,而部分在內地居住的香港長者,則在健康惡化的情況下,選擇返港生活。

  如上文(一)及(二)所述,現時社署提供各項服務時並無要求申請人交代其是否曾於內地居住,因此亦沒有就香港長者從內地返港定居對本港社會福利服務需求的影響進行研究。

(四)目前,共有兩間在內地的安老院由香港非政府機構營運,該兩間安老院分別位於鹽田及肇慶。我們會探討為在評估機制下,被評核為需要住宿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選擇入住上述兩間院舍的可行性。

(五)社署將於今年十一月或之前推出廣東計劃,讓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香港長者領取高齡津貼。在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實施一段時間後,我們會研究在廣東發放長者生活津貼予選擇在廣東養老長者的可行性。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為期四年,第一階段(為期兩年)將在本年九月開始推行。試驗計劃的目的在於測試採用「錢跟人走」這新的資助模式在本港推行的可行性,當局現階段並無計劃在內地推行上述試驗計劃。

  現時,長者醫療券只適用於在香港註冊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在本地提供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現階段當局並無計劃將長者醫療券推展至香港境外的醫療服務。當局會在長者醫療券計劃優化措施推行一段時間後,適時為計劃作進一步檢討。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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