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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2013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動議議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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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就內務委員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就《2013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動議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隧道公司)經修訂的加費申請,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一三年五月七日的會議上,經考慮了各相關因素後批准的,而運輸署署長根據《大老山隧道條例》(第393章)(《條例》)作出《2013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於今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新收費。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在六月三日與政府及隧道公司代表舉行了一次會議。我在此再次感謝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俊議員和各位委員審議公告並提出有用的意見。剛才亦聽到鄧家彪議員的發言,當然我明白議員是非常關心政府如何評估任何加費申請,政府是否把好關,鄧議員也提到,究竟在甚麼情況下,政府會用仲裁方式。其實在發給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內,我們分析了今次加費申請各方面的考慮因素。在此我會再次簡述政府所考慮的幾個較為主要的因素。

  第一,指導原則是加費應給予隧道公司合理但非過多的報酬:隧道公司在一九八八年提交專營權標書時,預期項目會在三十年專營期內取得13.02%的名義內部回報率。當然這個回報率並非任何保證回報率,亦並非協定的目標,但若比較香港四條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模式營運的隧道中,大老山隧道所訂的內部回報率是最低的。

  如果收費維持不變,大老山隧道公司估計在三十年專營期內只能取得6.61%的名義稅後股本內部回報率。實施新收費後,這個回報率會稍為調升至6.76%。考慮到大老山隧道為一項大規模和長年期的基建投資項目,政府認為是次加費申請獲批後所取得的6.76%名義內部回報率並非不合理或過多。這點交通諮詢委員會亦表同意。按政府估計,撇除通脹率後,隧道公司能取得的實質內部回報率只有3.38%。

  第二,加費須考慮市民的接受程度和負擔能力:隧道公司經修訂的加費建議的加權平均增幅為11.1%,略低於自上次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增加隧道費至二○一三年六月底期間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12.3%估計累積變動,亦比二○一○年第四季與二○一二年第四季之間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15.3%的升幅為低。因此,我們認為這個加幅應屬可接受範圍。剛才鄧議員關心究竟今次加費後會否對公共交通,例如專營巴士公司的票價有所影響,其實大老山隧道費佔巴士公司總營運開支很小部分(不足其營運成本1%),而政府在考慮任何來自專營巴士公司加費申請的時候亦有其既定的機制去處理,並非只看巴士公司營運開支。

  第三,隧道公司訴諸仲裁的可能性。目前根據《條例》,若政府與隧道公司無法就增加隧道費達成協定,任何一方均可根據《仲裁條例》(第341章)訴諸仲裁。因此,如增加隧道費的申請被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拒絕,隧道公司有權訴諸仲裁,並有可能會向仲裁庭提出比現時更高的加費增幅申請。而鑑於隧道公司一直以來內部回報率不算高,因此對仲裁結果,我們不能過於樂觀。先前六次的加費申請,政府與隧道公司均能達成協定,從未提交仲裁。交通諮詢委員會因此認為雙方宜盡可能就增加隧道費達成協定,勝於動用公帑支付訟費,透過仲裁來解決分歧。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作出今次批准隧道公司加費的決定時,除了上述考慮的主要因素外,亦有考慮加費對交通的影響、隧道公司的財務狀況、服務表現等一籃子因素。我們留意到隧道公司的營運支出(撇除向政府繳交的差餉及專利稅)在過往十五年每年持續下降。儘管大老山隧道為全港最長的行車隧道,隧道公司的營運支出卻相對比其他「建造、營運及移交」模式營運的隧道公司為低。這表示在累計隧道費收入倒退的壓力下,他們一直積極控制營運支出。另外,政府亦評估若加費後對交通流量的影響,我們認為這個加費幅度不大可能會對沙田至九龍的連接道路系統,包括獅子山隧道,造成不可接受的重大交通影響,因為乘客實在可選用其他路線和選乘其他交通工具。

  剛才鄧議員提到可不可能鼓勵隧道公司考慮一些積極增加車流、使用量的方法,我們會把這看法與隧道公司分享,但怎樣也好,我們認為以目前的營運狀況,隧道公司的回報的確是相對較低。

  政府非常明白市民對於任何公共交通設施及工具加費的關注。作為審批隧道公司加費申請的把關者,政府須作出審慎的平衡,一方面要確保隧道費訂於市民可負擔及接受的水平,另一方面亦要尊重合約精神,讓隧道公司按照《條例》取得合理但非過多的回報。因此,我們亦曾與隧道公司商討,取得其同意最終提出一個比他們先前提出的較低的加權平均增幅,由原來他們提出的19.6%降至現在的11.1%。

  我們認為,今次經修訂的加幅,已較好地平衡多方面的考慮因素,若果訴諸仲裁,我們評估結果不會比現時的建議為佳。今次政府同意加費,亦不等於將來假如隧道公司再提出任何加費申請,我們必然同意。我們每一次都會全面地按照一籃子因素去考慮提出的加費申請。

  剛才鄧議員問,究竟政府對隧道的政策如何,原則上來說,不論是政府直接營運的隧道,或是透過以專營權讓私人機構營運也好,我們非常重視審慎的商業原則,以及盡可能透過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如何營運?我們覺得需要考慮設施管理方面的效率,以及要令收費水平合理,令廣大市民可以承受。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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