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二讀《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要感謝《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莫乃光議員和委員會各位委員,以及立法會秘書處同事的努力;過去兩個多月,法案委員會共召開了四次會議,並舉行了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最終完成審議工作,讓我們可以在今天恢復二讀辯論。我亦感謝剛才發言的各位議員表達意見。

  政府提出這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更新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而且建立日後定期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機制,加強大家關注的公眾健康。

  條例草案所載的新空氣質素指標,是以世嚏m空氣質素指引》的中期和最終目標為基準,跟歐盟及美國採納的標準大致相若。這套標準比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嚴格很多,在保障公眾健康方面是向前行了一大步。

  條例草案亦訂下定期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機制,政府會每五年檢討空氣質素指標最少一次,而且會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這檢討的頻率與國際間最佳的做法一致。我們會檢討這目標,在適當時候提升標準,長遠目標是達致世嚏m空氣質素指引》的最終目標。

  政府有決心逐步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我們會致力推行全方位強化跨部門合作,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措施,包括減少發電廠、車輛以至船隻等各種主要排放源頭造成的污染。我們在去年十一月公布了粵港兩地由現時至二○二○年的聯合減少空氣排放計劃,具體體現了強化兩地跨境合作的目標。今年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亦已就淘汰柴油商用車及改善船舶排放提出具體建議。我們會繼續積極行動,包括支持相關的研究,務求在二○二○年大致達致新的空氣質素指標。

  代主席,我謹此動議恢復二讀條例草案,請議員支持通過,讓新空氣質素指標能在明年,即二○一四年一月開始實施,保障大家的公眾健康。多謝主席。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4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