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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澄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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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報章今日(七月六日)報道指懲教所會安排欲進修的在囚人士報讀課程,而進修在囚人士一律無須工作,只會在獄中有冷氣設備的自修室朝九晚五讀書,懲教署發言人作出以下澄清:

  懲教署對所有在囚人士一視同仁。根據《監獄規則》,除非醫生基於健康理由而豁免某在囚人士工作,否則所有被定罪的成年在囚人士必須工作。本署會考慮每名在囚人士的情況、其健康狀態和涉及的保安問題後,依據指引分配在囚人士往合適的工作崗位。

  關於成年在囚人士的教育,屬自願性質,但本署會積極鼓勵他們修讀遙距課程,自我增值,為重新融入社會作準備。然而,所有自我修讀安排都只會在他們的工餘時間,及在他們的囚倉或囚室內進行。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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