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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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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為六條主要離島渡輪航線提供特別協助措施的撥款申請的開場發言:

主席:

  這項提交的文件是向財委會申請撥款約1億9,100萬元,用作向六條主要離島渡輪航線為下一個三年牌照期,即二○一四年年中至二○一七年年中,提供特別協助措施,以確保渡輪服務能繼續維持。措施會以實報實銷方式施行,確保營辦商注重營運效率。

  政府一貫的公共交通基本政策是由私營機構按審慎商業原則經營,一般不會提供補貼。但對於離島渡輪服務,我們同意作出若干補貼,原因有兩個:

(一)渡輪服務基本上是離島對外交通的唯一公共交通工具;

(二)離島人口基本上長期沒有明顯增長,四個主要離島--長洲、梅窩、坪洲及南丫島--二○○一至二○一一年期間整體人口反由43 000多人輕微減少至40 000人左右,渡輪服務的需求亦因此停滯不前,在營運成本卻不斷上漲之下,除非大幅加價,否則會出現虧蝕。

  為免導致服務終止或大幅加價的情況,政府對六條主要離島渡輪航線服務,實施有限性補助政策,一方面能夠維持渡輪服務基本上仍以商業原則經營,另一方面紓緩票價加幅,顧及市民的整體負擔能力,使適度承擔服務成本。

  按此政策,除了燃料、員工薪酬及折舊開支外,其餘開支項目均可納入補助範圍,詳情載於文件第11段及附件2。

  兩間現行渡輪服務營辦商均表示,他們有意申請延續現有渡輪服務牌照,為期三年,但前提是補助政策須維持,而補助金額上限亦須適度上調。

  當然,兩間營辦商會否續牌,仍需正式商討。若提出加價申請,政府一定會做好把關工作,充分照顧市民的負擔能力,不會任由營辦商隨便加價。若營辦商最後無意續牌,則政府便須再行招標。

  主席,我們已於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五月二十八日就上述建議分別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普遍支持建議。我們了解到部分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研究其他長遠措施,以解決離島渡輪服務長久以來財務不可行的問題。正如文件第10段說明,我們曾考慮由政府負擔購置船隻並外判服務的可行性。但這除涉及購置船隻的資本開支外--二○一○年估價為17億元,政府尚要負擔船隻管理及維修的經常性開支,而且即使這樣,相信仍然需要向營辦商提供特別協助措施。
 
  主席,為增加六條主要離島渡輪航線的非票務收入,政府正積極策劃中環4、5及6號碼頭加建樓層工程計劃,作商業用途,以提供二○一七年後長期持久的財政補助。
 
  我們聆聽了議員在六月十一日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就中環4、5及6號碼頭加建樓層工程所提出的各項關注,當中包括如何爭取最佳租金回報、碼頭的營運及管理模式,以及碼頭設計等。我們會積極跟進上述事宜,並且稍後再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文件,尋求支持。所以這個工程項目不屬今次申請撥款的內容。

  主席,我希望財務委員會批准這次文件所申請的撥款。之後,運輸署會正式和現行營辦商開展商討延續牌照的工作。

  我及其他同事樂於解答議員的提問。



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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