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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節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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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口頭回覆:

問題:

  據悉,環境局局長曾經表示,節約能源是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下稱「兩電」)就其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下稱「《協議》」)進行中期檢討的其中一個方向。根據《協議》,政府會以兩電為客戶進行能源審核的數目和所節省的電量作為指標(下稱「節能指標」),給予最多0.02個百分點准許回報作為獎賞。據報,《協議》指定的客戶節省電量大約僅佔兩電本地一年售電量的百分之0.03至0.04,而且兩電只會為商業客戶提供該項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協議》實施以來,兩電每年分別為客戶進行了多少次能源審核、節省了多少電量,以及因而賺取的額外回報金額及比率為何;政府與兩電過去有否根據任何科學化準則制訂節能指標,以及有否根據任何標準或研究確定節能指標適切可行;

(二)當局有否評估《協議》的上述條款是否有效地運作;若有,結果為何;現正進行的《協議》中期檢討是否包括檢討上述條款;若是,有否要求提升兩電為客戶節省電量的目標至起碼為其一年售電量的百分之一、規定兩電為住宅客戶提供能源審核服務,以及訂明未達節能指標的罰則等,以優化相關條款;若有,兩電目前的回應為何;及

(三)在制訂上述條款前,政府曾否參考海外的相關經驗;若有,外國採用的主流條款與上述條款如何比較;兩者如有差別,主要原因為何,以及該等差別對兩電客戶有何影響?

答覆:

主席:

  政府重視環保節能的工作,過去五年(二○○八─一二),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增加了約19.6%,但同期用電量增幅只約為5.1%,相對於二○○○年代首五年(二○○○─○四)共約8.1%的增幅,香港用電量的增加有明顯放緩的趨勢。在節能目標方面,香港作為亞太經合組織一員,已承諾會致力達到在二○三五年最低限度把能源強度由二○○五年的基準降低45%的目標,並透過多方面的措施推動電力需求管理,提升能源效益。

  要有效推廣節能,不只單靠政府,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才能達到目標。當然,電力公司亦擔當一定的角色。

  我現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及(二)現時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為兩電提供了節能及能源審核的財務獎勵,以鼓勵他們提高能源效益表現。能源審核方面,如電力公司在有關年度內為客戶進行能源審核的數目達標,可獲得該年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0.01%獎勵。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的能源審核數目指標為每年150宗或以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目標則為每年50宗或以上。第二方面,在節省用電量方面,如電力公司在有關年度內可節省的用電量達標,則可獲得該年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0.01%獎勵。中電的節省用電量指標為每年1 200萬度電或以上,港燈則為每年300萬度電或以上。上述的節能指標經過去與兩電磋商後訂定,並已平衡電力公司的估算、市場的反應和成本效益等多方面的客觀考慮。

  政府根據《協議》檢視兩電的能源效益表現,自二○○八/○九年現行《協議》生效以來,四年間兩電已完成超過850宗能源審核並因而獲得的獎勵共約5,500萬元。另外,中電節省超過6000萬度電,並獲得約3,500萬元獎勵。

  我必須強調,《協議》嚴格規定兩電的節能表現須按照兩電為客戶進行能源審計後所作的建議,由有關客戶進行相關改善工程後節省的能源總和而評定,這些方法能確保電力公司的節能表現有客觀的數據支持,才可獲得有關財務獎勵。

  現時《協議》的有效期為十年,到二○一八年屆滿。《協議》清楚訂明,於二○一三年內政府及兩電均可就現行《協議》中的任何部份提出修改的要求以作檢討,而任何修改建議須經雙方同意後才能落實。政府已就中期檢討及相關能源事宜與相關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和其他持份者進行討論,廣泛收集意見。我們亦於較早前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聽取委員及與會團體代表對檢討的意見。我們理解公眾高度關注兩電的能源效益表現,所以已把有關議題納入中期檢討的範圍。我們現正與兩電進行相關檢討,預計在二○一三年年底前完成,屆時會向立法會及公眾交待檢討結果。

(三)香港電力市場的規管主要透過《協議》訂明電力公司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政府監察電力公司在財務和技術方面等表現的角色。《協議》中針對電力公司有關能源審計和節約能源方面的條款,並無相關的海外經驗可供直接參考。

  我們注意到不同地區,各有不同的方法去因應當地情況和目標而制定不同的節能措施。在香港,提升能源效益和節能的工作主要透過幾方面:通過立法、政策配合和公眾參與而推動。例如,我們於去年九月全面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以提升包括空調、升降機和照明等主要屋宇裝備裝置的能源效益。我們亦正興建香港首個區域供冷系統,為啟德的非住宅建築物提供更具能源效益的空調系統。

  我們亦會加強各政策局及部門間的協調,政府早前成立了由我領導的跨部門推動綠色建築督導委員會,以制定在政府建築物以至私營建築物的環保策略及行動計劃。政府亦會繼續以身作則,實踐在二○○九年定下的節能目標,將耗電量在二○○九/一○至二○一三/一四年度的五年內,在與二○○七/○八年度相約的操作環境比較減少5%,按此基礎計算,政府樓宇在二○一一/一二年度的用電量減幅達到8.3%,已超越原先訂下的目標。

  我們亦透過不同的行動,推動全民參與節能,包括最近推出「室內溫度節能約章」及「『不要鎢絲燈泡』節能約章」,以鼓勵全民節能,減少空調以至照明方面用具的用電量。另外,為鼓勵個別用戶選擇能源效益較高的產品,政府亦已實施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並研究擴大該計劃以涵蓋更多產品。

  多謝主席。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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