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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傳媒有關購買酒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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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近日對政府購買酒類的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回應如下:

  行政長官辦公室、三名司長的辦公室及十二個政策局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購買酒類共2,117瓶,總開支約671,900元(平均每瓶約317元),其中絕大部分(約99.72%)為餐酒,烈酒只佔0.28%。過去三年購買酒類的數目、開支、分類及存量,綜合表列於附表。

  從附表可見,上個財政年度(即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購買酒類的平均價約為230元,比二○一○至一一年度(約340元)及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約420元)顯著較低。上個財政年度購買酒類的總開支,亦僅為二○一○至一一及二○一一至一二兩個年度的78%及80%。本屆政府會繼續奉行簡約施政的原則,避免奢華。

  特區政府由於工作需要,不時宴請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傳媒、諮詢組織、地區人士,以及外地政府、駐港使節、商界與國際組織等。以公帑購買酒類,是為應付上述實際需要,包括舉行大型活動對酒類飲料的需要。各辦公室及政策局均根據需要,並按照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購買酒類。這是政府一貫的做法。預先購買酒類帶到宴請的食肆,一般比在現場直接點酒廉宜。有關開支屬部門開支的一部分,受審計監督。



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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