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一題:規管高風險醫療程序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熊祁苤G

問題:

  去年,一間美容院轉介多名顧客接受由醫生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該程序導致一人死亡及三人病重。該事故促使政府成立工作小組,以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據悉,政府計劃將現時在美容院進行的某些程序界定為醫療程序,禁止再在美容院中進行,而曾接受有關認可訓練的美容師亦不可再施行該等程序,只准由註冊醫生施行。然而,有美容業界人士向本人反映,過去10年發生涉及美容程序或外科整形手術的嚴重事故,大部分是由註冊醫生或停牌期間的醫生施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涉及美容程序或外科整形手術的嚴重事故有多少宗,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的程序或手術由美容師、註冊西醫或停牌期間的醫生施行,以及他們有否受到懲罰;該等事故分別導致多少人入院接受治療、永久傷殘及死亡、涉及甚麼程序或手術,以及在甚麼種類的處所發生;

(二)過去三年,因違反專業操守規定而被香港醫務委員會處分(包括停牌)的私人執業醫生有多少位,當中因涉及第(一)項的事故而被處分的人數;作出處分的原因及處分的內容為何;當局有否監察被停牌的醫生在停牌期間有否繼續行醫;及

(三)當局現時有否規定醫生在進行注射減肥藥物、隆胸、除眼袋、面部激光除斑或磨皮等程序或手術前,必須曾接受專門的培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關於二○一二年十月發生因高風險醫療程序而導致一人死亡和三人病重的事故,壎芵p在接獲醫院管理局呈報後,已即時跟進,並發現事件涉及一間美容服務公司和處理先進療法醫療產品的實驗室。由於警方已就案件展開刑事調查,我們不宜在此提供調查細節,以免影響日後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

  此外,為加強保障美容服務的安全,自二○一二年十月起,壎芵p、香港海關和消費者委員會已加強合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包括教導公眾如何選擇安全的美容服務。壎芵p已加強檢視美容服務廣告,與消費者委員會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分析投訴以便跟進,並主動巡查美容院,必要時會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涉嫌讓不合資格人士向顧客提供高風險醫學治療的美容服務公司。

  我們同意有需要檢討高風險醫療程序的規管模式,以進一步保障市民健康。我們成立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轄下設立「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由壎芵p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相關醫療專業、美容業和消費者組織的代表,負責區分高風險的醫療程序與低風險、非入侵性的美容服務,並就哪些程序只可由醫生施行提出建議。

  我對方議員的問題分三部分逐一回覆如下:

(一)壎芵p並沒有個別統計涉及美容程序或外科整形手術事故的數字或資料,不過,根據上述壎芵p和消費者委員會建立的信息互通機制,截至今年六月十日,有48宗投訴在美容院接受美容程序後出現不良反應,當中7宗牽涉醫生,36宗並非由醫生施行,其餘5宗並沒有施行者的資料。其中40宗涉及使用釋放能量的儀器(如激光機),以及/或施行入侵性程序。

(二)過去三年,受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紀律研訊的註冊醫生共77位,其中69位被裁定有違紀行為而被處分,當中並無醫生涉及美容程序或外科整形手術的嚴重事故。受紀律研訊的醫生,除兩位外,其餘於案發時均於非公營機構執業。

  每宗研訊個案的性質及情況均有不同的地方,部分個案更涉及多於一項控罪。醫委會會把個案詳情、及就各項控罪作出的處分及論據記錄在判決書內,判決書全文會於紀律研訊完結後上載到醫委會網頁,供公眾參考。

  被醫委會命令從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的人士,如在停牌期間繼續行醫,即屬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三)註冊醫生的專業操守是由醫委會規管,他們須遵守醫委會發出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一般而言,醫生進行臨床治療,必須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前提,考慮病人的需要。醫生亦必須掌握有關知識和技能,並向病人清楚解釋治療方法及風險,取得病人的同意,方可進行治療。若病人對醫生的專業操守有任何不滿,可向醫委會投訴。

  任何註冊醫生如希望成為專科醫生,須符合《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第20K條的規定,獲頒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名銜及符合有關延續醫學教育的規定,或具同等專業標準,並獲醫委會批准把名字列入專科醫生名冊的相關專科中。如任何人未獲批專科醫生註冊而自稱為專科醫生,即屬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此外,本港多間公立和私家醫院均有參與的醫院認證計劃亦要求醫院必須實行「資格認證」的制度,以確保旗下的醫生擁有施行某些醫療程序所需的資格和能力。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