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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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表示:「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西貢市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105公頃,北面和西面接連西貢公路、普通道和大網仔路,南靠蕉坑特別地區和白沙灣半島,東面則以西貢海的海岸線為界。該區的康樂和旅遊資源豐富。

  該圖的整體規劃意向,是鞏固西貢市作為「旅遊門廊」和地區中心的功能,為西貢區居民提供商業、康樂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改善區內的環境;以及保留區內具景觀和文物價值的景點。

  該區的整體城市設計原則是保存現有市中心和舊墟的特色,沿西貢市北部的海濱長廊設立多個活動中心,鼓勵公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及疏導來往各個重要地點的人流。

  為加強西貢市作為「旅遊門廊」的角色,約12.56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作各種指定用途,包括商業、文化、酒店、康樂、文物旅遊、與海灘有關的消閒用途、多層停車場、船隻維修用地、加油站、公共車輛總站、碼頭等。

  此外,約6.49公頃及4.45公頃的土地分別劃為「康樂」地帶及「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土地作康樂用途及闢設一條由前西沙酒店向南通往水警東分區總部的連貫海濱長廊。

  約0.46公頃的土地劃為「商業」地帶,主要是作商業發展,其涵蓋範圍的重點功能為地方購物中心,為所在的一帶地方提供服務,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和食肆。該區西北部約7.53公頃的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作中等高度的住宅/商業發展以促進該區的重建。

  約2.29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甲類)」地帶,涵蓋市中心現有的綜合用途建築物(主要作住宅發展,最低數層作商業用途);約6.62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乙類)」地帶,涵蓋翠塘花園、對面海h、萬宜漁民新h、位於康村路及康健路的兩塊用地;約0.51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丙類)」地帶,涵蓋現有低密度住宅發展的「西貢濤苑」。

  約2.73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戊類)」地帶,主要是透過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而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這類計劃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約12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為現有的兩條認可鄉村、舊墟、位於康健路的泰湖閣及三個前漁民的聚居地提供土地。

  約0.4公頃的土地劃為「工業(丁類)」地帶,涵蓋對面海西貢污水處理廠附近的土地,以容納不能設於普通分層工廠大廈的工業用途。另外,約13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提供有關設施所需的用地,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約12.15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包括對面海的草木茂生的山坡,以限制發展及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約7.70公頃的土地劃為「郊野公園」,以反映區內憲報公布的蕉坑特別地區和馬鞍山郊野公園的部分。

  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SKT/6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西貢及離島規劃處、西貢民政事務處及西貢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