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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通過處理公屋寬敞戶的優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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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六月十三日)通過處理公共出租屋h寬敞戶的優化安排,以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獲得合理運用。新安排將於今年十月起實施。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現時大部分居住密度為每人34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已經解決,因此我們會將一人家庭的『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下調為超逾30平方米(請參看附件一),該界限較現行寬敞戶標準的25平方米(請參看附件二)要寬鬆20%,同時依據此機制為不同人數家庭訂定新界限。」

  他續說:「此外,凡有殘疾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家庭成員的住戶,按新安排,將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至於凡有年齡介乎60歲或以上,但未滿70 歲家庭成員的寬敞戶,將會置於寬敞戶調遷名單之末,直至下次檢討。」

  過去兩年,有1 600多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成功調遷,當中約1 500宗(92%)經過三次或以下的單位編配已獲得解決。發言人說:「因此,房委會決定把『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單位編配與公屋輪候冊的機制看齊,即只給予最多三次編配機會。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會被終止租約。不過,為免現時仍在處理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受到影響,他們仍有最多四次編配機會。」

  過去五年,因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而刪除戶籍,因而被界定為寬敞戶的新個案約有40 000宗。減去同期已解決的21 000宗個案,截算至今年三月,寬敞戶數目增加至約54 500個,即過去五年寬敞戶個案上升了54%。

  發言人說:「鑑於各安置類別(包括公屋輪候冊等)於未來三年對小型公屋單位的需求殷切,我們預期所有寬敞戶個案未能於短期內解決,而且個案數目將會繼續上升,因此,委員認為目前適宜維持現行寬敞戶標準,並專注於解決『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以期收回更多大單 位,再編配予合資格申請人。」

  為免寬敞戶需要重新適應新環境,小組委員會決定沿用現行措施和鼓勵方法,只要有合適資源,會盡量為寬敞戶提供原h或所屬區議會分區的屋h單位,包括新單位,並且在調遷至較小單位後給住戶發放搬遷津貼。

  過去一些因屋h重建或同類計劃而獲放寬編配標準,如今成為「優先處理寬敞戶」的人士曾要求獲得豁免處理,發言人解釋說:「根據現行政策,所有公屋租戶,不論他們屬於任何安置類別,包括公務員配額、清拆項目和輪候冊,一律按同一套房屋政策處理(例如離婚、增刪戶籍、租金援助計劃和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因此,在貫徹執行政策的原則下,此類住戶不宜獲得特殊待遇,我們必須一視同仁。」

  為確保以公帑大幅補貼的公營房屋資源獲合理運用,房委會自一九九二年起規定住戶的居住面積一旦超逾寬敞戶標準,便須遷往其他大小合適的公屋單位。房委會曾分別於二○○七年及二○一○年就寬敞戶的情況進行檢討。今次實施的新優化安排,三年後將會再行檢討。



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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