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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至一四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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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六月十一日)公布,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過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當局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決定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2.55%,中層薪金級別及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3.92%。上述薪酬調整會追溯至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這個薪酬調整決定與當局早前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相同,並已充分考慮到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六項因素,即:

(1)從薪酬趨勢調查得出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2)香港經濟狀況;
(3)生活費用的變動;
(4)政府的財政狀況;
(5)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
(6)公務員士氣。」

  「綜合上述六項因素以及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和理據,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今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應和薪酬調整方案相同。」

  政府將會在七月五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呈交是次薪酬調整的建議,以待委員會批准。



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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