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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答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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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六月五日)出席「節能約章」啟動禮後,就全民節能、龍尾泳灘及台北考察與傳媒的答問全文:

環境局局長:今日是世界環境日,今年的主題是「思前.食後.厲行節約」。除了珍惜食物及減少廚餘浪費外,今屆香港特區政府亦鼓勵大家適逢世界環境日加強節能。所以今日有兩個與節能相關的約章開始ㄟ吽A一個是將室內鄎袙晢捰隃悻釵隃悻筍蛂A減少使用冷氣相關的用電,另外是一個不要鎢絲燈泡的約章,希望鼓勵大家使用能源效益更高的燈具,減少利用效益低的鎢絲燈泡。

記者: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最新的研究發現龍尾工程範圍有海馬,為何行政會議仍然決定不取消環境許可證?

環境局局長:政府除了節能減排、垃圾方面,都重視自然保育,對於今次龍尾事件我們高度重視。大家看到漁護署在去年底至今年初進行生態調查,看看龍尾以至吐露港和其他三個相關地區的生態多樣性。報告有幾方面的重點,第一方面是相較之前的環境(影響)評估,與現時漁護署的生態實地調查(比較),整體的生態多樣性基本上是接近的,沒有特別大的變化。另外,相較龍尾與其他三個在吐露港的生態相關地區,若要比較,龍尾跟以前的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是一致的,即龍尾的生態價值相較其他三個地方略低。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評條例》)第14(3)條來看相關團體的訴求,相較之前的環境(影響)評估,現時的狀況究竟對生態或社會有沒有一些超越了當時環境(影響)評估,在環境許可證批出後的影響有沒有大分別?我相信行政會議是根據相關條例看到情況分別不大下而作出決定。

記者:其實之前是沒有發現(海馬),之後又有發現,生態價值是否已經改變?是否已經提高了?

環境局局長:剛才提到,漁護署最近的實地生態調查是再次看看整體來說,龍尾及其他三個相關在吐露港地方的生態多樣性狀況與當時做(環評)的時候是分別不大,這已包括了你說的狀況,已經有專業的看法。

記者:有環保團體指會提出司法覆核,會否擔心司法覆核影響工程進度?

環境局局長:香港是一個尊重法律的地方,大家有這個基礎,同時我在這埵A說,政府高度重視生態保育,所以漁護署最近做了生態普查,看看龍尾相較於相關地區的生物多樣性的關係。最近,漁護署的普查看到這四個地區都有大家關注的海馬出現,相較龍尾,其他三個地方包括汀角東所發現的海馬數量相比於龍尾為多,政府要平衡發展與保育相關的社會訴求。政府已承諾在汀角東加強保育,整體來說絕對關顧到不同生態的保育。同時,我們理解當時政府批准環境許可證時亦有規條指工程施行期間,若發現類似受保護的生態時,要有減少影響和補償的方法,所以現時環境許可證要求工程實施時要有專業的團隊監察,若發現相關生態時要適當減少影響及保護,這方面是做到平衡,希望大家理解政府高度關注事件,亦盡量做到平衡各方面的做法。

記者:星期日的大遊行有二萬多人交了反對的簽名,你覺得(龍尾)工程繼續進行的決定會否對政府帶來負面的影響?

環境局局長:這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各方面訴求後,包括漁護署的報告及社會的看法,我再重申政府高度重視自然環境的保育,是基於各方面的考慮而作出這決定。我亦再重申,根據相關團體所講《環評條例》第14(3)條下,指之前發出的環境許可證是評估了工程對環境的影響,現在我們再審視狀況,基於最新的理解,工程進行的影響是否較早前所評估的大,這是基於條例的考慮而作出結論,相信是平衡了各方面的關注。

記者:你剛才說有緩解的措施,你可否承諾和好肯定的說即使工程完成,仍然能在那塈鋮鴟馬嗎?

環境局局長:整體來說,香港整個社會以至政府,都關注整體香港的生物多樣性。我認為最終我們要保持到各方面不同的物種,整體來說,保持香港的生物多樣性,這是主要的原則。你指是否在個別地方保持生態價值,大家要有兩方面的理解。整體來說,香港要保持生物多樣性的水平,是要整體地看這件事情,不是在個別地區的考慮。不過,如果我們根據環境許可證,在這個地方有工程,我們會根據現有的環境許可證,有適當和專業的方法能夠保護被發現的物種。

記者:有沒有具體措施安置和保育管海馬?

環境局局長:這是一個專業的問題。剛才所說,根據現在工程所批出的環境許可證,堶悼]含了一些機制,會適當地保護當工程進行時所發現的受保護物種。具體說,他們會尋找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士和生態專家監察整個過程。同時,根據環境許可證,漁護署這專業部門有角色監察整個過程,能夠平衡這些生態保育。所以是有不同層次的機制,能保護當工程施工時所發現的生態。

記者:申訴專員公署正調查事件有否行政失當,這會否影響龍尾工程的推行?有否擔心會有阻濟?為甚麼不等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後才作決定?

環境局局長:龍尾工程牽涉不同部門。我理解社會上有不同的訴求,但相關部門已作出考慮才進行招標等過程,細節可以直接詢問相關部門。

記者:……對於龍尾的影響,如何釋除公眾的疑慮?

環境局局長:香港是一個多元的社會,大家會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一件事情。這次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根據《環評條例》第14(3)條作出回應,這方面是很清楚的步驟。剛才我說過,政府和社會一致盡力做到平衡,保護生態,同時回應社會各方面的訴求。當然,個別人士和團體有不同的角度,大家要尊重各方面的意見和法律的基礎。

記者:你明天去台灣主要視察甚麼?

環境局局長:今次到台北兩天,主要是參考台灣特別是台北在過去二十年在都市固體廢物方面的經驗。大家知道台北在亞洲城市中,這方面做到很好的成績。相比香港,在二十年前,大家的廢物量差不多,經過二十年,它們的廢物量是香港的一半以下,所以它們有甚麼有效的政策和配套是值得我們參考,包括特別是廢物按量徵費,它們實行了一段長時間,有很好的成效。台北和香港的環境未必是一致,但大家都是熱帶環境、華人社會、高密度城市,所以如何有效落實廢物按量徵費的措施,平衡市區的壎糽M環保的訴求,有值得參考的地方。同時,其他回收、如何支持環保工業,以至其他基建設施、廢物管理設施與民居之間如何並存和包容,這些都是好的經驗供香港借鑑。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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