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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檢討僱傭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發牌制度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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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六月一日)就檢討《僱傭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發牌制度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請問就《僱傭條例》,政府是否有意檢討「418」以保障散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連續性合約的問題方面,勞工處做了一個廣泛的檢討,亦已經將一些初步的建議和初步的方向,總共有幾個方向,在昨日的勞工顧問委員會的例會上提交予會員,讓他們作初步的探討。委員會在七月會再舉行一次會議,讓委員多一點時間去分析,再去思考,但我們的出發點基本上是看整個連續性合約的運作。大家都知道連續性合約即是說,要在《僱傭條例》下有全面的保障,一定要連續工作四星期,每星期不少於18小時。我們在調查後看到,有十多萬僱員其實屬於這類短的工作或短的工時,但因種種理由,有些是自己選擇兼職的性質,有些是兼顧家庭而不願做長工,亦有一些可能是行業的問題,例如建造業,有時工程會比較不穩定。但的確有部分,即好幾萬的員工,他們很想做長一點的時間,但因種種理由而不能有長一點的工作給予他們。所以我們在客觀分析了形勢後,提出了一些建議,但因為這個問題相當複雜,涉及很多問題,例如如何操作,因如果要作任何更改的話,變動一定要是可行的,亦不會導致有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出現的,又或在執行方面是否做得到的。所以我們拿出這些方向性的意見,希望委員會用一點時間探討。

記者:(有甚麼方向性的建議?)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基本上有幾個大方向,包括在時間方面可否縮短?例如現在的18小時,如果縮短一點減少時間是否可行?或者將418即是72小時,當作一個月去計又是否可行?另外亦有建議說是否可以保留現狀?因為現狀亦有它的理據,如果縮得太短,很可能對現時工時長或從事正職的僱員構成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出現。還有執行方面是否做得到?以及合理性方面,我們要看很多因素。所以我們行了第一步,就是提出一些方向性的建議,希望委員用一些時間去分析,大家思考後,七月我們會進一步去探討,然後在七月尾立法會的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作一個匯報。

記者:(有關殘疾人士院舍的發牌制度)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殘疾院舍的發牌方面,我們亦經過很長時間的醞釀,亦有一個很長的準備。在整個過程中,實際上現在我們看到,因為發牌制度而未能營運的只有五間私人的院舍,涉及四十多個院友。他們全部在五月底的時候得到安置,已找到一些聯營的院舍接收他們,所以問題已經解決了。但當然仍有一些院舍還在擔心,因為我們現在有一個做法,即是對那些還未能達標的院舍,我們有一個豁免期,有豁免證明書,讓部分院舍得到豁免,但我們希望在一段時間後他們都能達標。而最大的挑戰就是在硬件方面,即建築的要求和消防等等,我們是明白的,所以我們亦會在短期內,社會福利署(社署)會約這些有關的院舍的負責人,特別是有困難的院舍負責人,聆聽他們的困難。我們希望在專業層面、技術層面幫助他們,最重要是保障院友的福祉。整個發牌制度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院友的福祉出發,希望他們在服務質素,在硬件方面,在院舍的設計和設施方面能夠達到一定的、可以接受的水平。我們會繼續與遇上困難的院舍保持溝通,會很快與他們坐下來傾,看看如何幫助他們。我們亦有一個經濟的支援計劃,可以借60%的改善工程費用、建築費用或很多改裝(費用)等等,我們最高可以給予60%的資助,希望能夠幫助他們符合到法例的要求。

記者:豁免的期限有沒有可能延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因為六月十日開始生效,(視乎每個個案實際情況)我們現在的豁免證明書期限不一,我們並不希望永遠豁免下去,希望是務實的做法,但都一定要幫一些有困難的院舍,看看如何能夠切實幫到他們,在技術層面及其他的支援幫助他們。

記者:那些院舍變相可以無限期申請豁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他們是可以繼續申請,但我們都要斟酌實際情況,並不會藉此機會讓他們永遠豁免下去。我們都希望能夠有一個切實的方法,目的只有一個,像我剛才所說,就是要提高他們的質素,在人手、服務、設施方面達標,這個出發點都是為院友的福祉而做工夫,所以我們會一直密切留意,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會在短期內約見他們,大家坐下來傾,社署會看看如何幫助他們,在技術層面及其他層面幫助他們。



2013年6月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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