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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於互聯網非法售賣懷疑含受管制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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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與警方今日(五月二十九日)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三十八歲女子,她涉嫌非法售賣一種名為「FLUCORT f」軟膏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該產品含有受管制西藥成分。

  壎芵p根據市民投訴作出調查,發現該產品於網上出售。其標籤顯示該產品含有類固醇「氟輕松」(為第I部毒藥)及抗生素「新霉素」,但該產品標籤並沒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行動中,警方拘捕該名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第I部毒藥及抗生素的女子。

  壎芵p的調查仍在繼續。

  壎芵p發言人說:「不適當使用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病人會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徵狀,而濫用抗生素可引致抗生素抗藥性。」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第I部毒藥則只可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抗生素條例》(第一三七章),非法售賣或管有抗生素亦是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一年。

  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的產品,或使用來源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附上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可能未獲保證。

  發言人呼籲:「已購買並正在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壎芵p藥物辦公室銷毀。」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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