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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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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會於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通過二讀《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主要由4名議員提交的710項修正案,而該等議員明確表示,提出大量修正案,目的是就條例草案進行「拉布」,迫使政府答應他們的要求。財政司司長在五月十日下午與該4名議員會面後,該等議員決意繼續拉布。條例草案的所有程序最終在五月二十一日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是次拉布對政府帶來的額外開支;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是次拉布對各政府部門的運作有何具體影響;如有,詳列受影響的部門、所受到的影響(包括在提供服務及招致額外開支金額等方面);如否,原因為何;

(三)在拉布展開後直至財政司司長於五月十日與該等議員會面的十六日期間,政府有否向該4名議員進行遊說工作,直接向他們解釋條例草案不能在限期前通過的後果和影響;如有,詳列進行該項工作的官員、會面日期及時間、地點和形式;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拉布對行政與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行政長官有否親自遊說進行拉布的議員,促請他們撤銷部分或所有修正案;如否,原因為何;

(六)有否評估社會各界人士對是次拉布的支持度,以及各政黨對是次拉布的反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鑑於行政長官於本年五月九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曾表示,拉布尤其是對社會有需要的人士造成負面影響,亦會阻礙政府落實《2013-2014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的紓困措施,當局可否詳列有關的紓困措施和所涉款額;

(八)鑑於行政長官於上述答問會上曾表示,若條例草案不能及時通過,在財政、民生和整個社會的運作上,都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政府在該等議員展開拉布前,有否向公眾和本會議員說明拉布會帶來甚麼「不可估量」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九)鑑於行政長官於上述答問會上曾表示,若本會未能於五月十五日前通過條例草案,後果將十分嚴重,有如面臨「財政懸崖」,而本會通過條例草案的時間已較政府所指的時間遲了數天,行政長官所指的嚴重後果是甚麼,以及「財政懸崖」有否出現;

(十)有否就該4名議員的拉布接觸立法會主席並要求「剪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十一)事前是否知悉立法會主席會於五月十三日早上宣布剪布的安排;如是,詳情如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以上有關《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的提問,現綜合答覆如下:

  財政司司長在二月二十七日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為政府和資助機構提供恆常的營運開支,支付向市民提供福利的開支,以及落實預算案內的各項新建議。

  立法會在三月二十日通過臨時撥款決議,讓政府在《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前有資源維持正常運作。撥款條例草案若不能如期於五月中通過,約有60多個政策局和部門將在六月份不同時間出現資金短缺情況,影響遍及醫療、教育、民生、執法和司法等公共服務。

  同時,臨時撥款並不包括那些未經立法會討論的新政策或個別措施的開支。故此,撥款條例草案若受延誤,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的、並須經財務委員會個別審議的多項一次性紓困措施及向特定基金注資的開支也會被拖延。這些建議包括電費補貼、為公屋租戶代繳兩個月租金、發放額外一個月的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建議;以及向語文基金、關愛基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注資建議等。

  撥款條例草案旨在為所有公共服務提供資源,也是超過100萬福利受助人、數以十萬計資助機構員工和公務員、數以千計服務供應商及其員工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公共開支受到延誤,對整體經濟、消費環境、個別家庭的狀況均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事實上,政府自從個別立法會議員於四月中提交了超過700項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以來,已透過不同方式和途徑,向立法會所有議員(包括「拉布」的議員),及廣大市民解釋撥款條例草案須於五月中通過的原因,以及因拉布而延誤通過的後果。

  財政司司長於四月十八日致函立法會主席,表達及時通過《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對香港的重要性。同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亦致函立法會秘書長,提出政府對修正案的意見。局長及庫務科亦於四月十九日分別致函立法會秘書處,解釋《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須於五月中前獲得立法會通過的原因,及闡述和分析修正案的效果。

  財政司司長於五月九日致函全體立法會議員,呼籲他們盡力在五月中前完成審議,支持通過草案。他亦在五月十日約見四位「拉布」議員,並向出席的三位解釋政府不能夠答應他們兩項要求的原因,亦懇請他們以大局為重,停止阻延立法會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事實上,行政長官及多位司局長均在不同場合,說明阻延撥款條例草案通過對香港的經濟、社會、民生和國際聲譽可能造成嚴重影響,並呼籲立法會盡早通過條例草案。

  政府尊重立法會對撥款條例草案的審批權。由條例草案在二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至五月二十一日期間,政府一直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包括:

(一)答覆議員在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提出的共5471條初步書面問題及277條補充問題(歷年數量之冠);

(二)出席共20節合計約31.5小時的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

(三)研究及分析合共700多項修正案的效果和向立法會反映意見;及

(四)出席在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二十一日期間共16日會議,合共超過133小時的辯論和審議過程(歷來最冗長過程)。

  為應付撥款條例草案不能如期於五月中獲得通過而令政府在六月份開始面對資金短缺的情況,所有政策局及部門均須檢視其下共83個開支總目於五至六月的現金流情況,以制定應變措施。

  《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最終在五月二十一日獲得通過。政府會全速完成必要的法定、行政和會計程序,盡早向各部門及公營機構撥款,盡量減少公共服務所受的影響,但六月初向醫院管理局、八家受資助大學等機構的撥款仍可能會出現輕微延誤。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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