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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選舉選民登記運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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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三年度村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運動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展開。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呼籲尚未登記的合資格人士,如欲登記成為本年度選民登記冊所認可的選民,請於七月十六日或之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

  村代表分為原居民代表及居民代表兩類。由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選出的原居民代表,代表所屬鄉村的原居民就村內事務反映意見,以及處理與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及傳統生活方式有關的事務。

  居民代表則由各條現有鄉村的居民(包括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選出,代表在鄉村內居住的居民就該村事務反映意見。

  發言人說:「兩種選舉的選民登記資格不一,申請人要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登記。」

  「凡年滿十八歲,並持有認可身分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記成為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

  「至於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則必須是年滿十八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三年內,一直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並以其村內的住址為其主要住址,而主要住址是指其唯一或主要家居居住地方的地址。」

  「居民代表選舉的登記選民如已不再在其登記的鄉村居住,或選民登記冊上登記的主要住址已不再是其唯一或主要家居的居住地方的地址,便喪失選民資格。如在選舉中投票,即屬違法。」

  發言人補充,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如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前最少三年,一直在現有鄉村居住,他們可同時遞交兩份選民登記表格,分別登記為原居民代表選舉及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

  申請人可在香港時間七月十六日或之前,親身或以郵寄、傳真方式把填妥的選民登記表格送抵民政署或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

  選民登記表格可在民政署、各區民政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境外辦事處索取,或從村代表選舉網頁(www.had.gov.hk/vre)下載。

  民政署會透過村代表選舉網頁、小冊子、海報、橫額及報章廣告等,鼓勵本地及海外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

  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2152 1521。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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