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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處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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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海事處處長廖漢波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跟進工作的開場發言:

主席:

  海事處自撞船事故後,已即時採取跟進工作,包括檢查船隻結構、檢查救生設備和改善驗船程序。

  海事處覆檢了全港所有渡輪、小輪和街渡,包括檢查船隻結構和救生衣數目。

  就船隻結構方面,處方已覆檢全港渡輪和小輪,檢查它們的水密艙壁,並核對結構是否與圖則相符。被檢查的船隻全都與圖則相符,就水密艙壁方面,有6艘船有輕微缺陷,問題更正後,由海事處覆檢通過。

  同時,處方已重新評估二○○七年前建造、載客量超過100人以上的渡輪和小輪的破損穩性,它們均符合要求。

  就救生衣數目方面,海事處分別在去年十月和今年三月發信予所有本地載客船隻的營運商及其船長和所有商會,要求他們嚴格執行海上安全規定,並確保船上備有適當及足夠的救生設備。截至五月二十四日,有362艘渡輪、小輪和街渡的救生衣數目符合規定,另外,有2艘小輪正進行維修,海事處會於它們重新投入服務前進行檢查,確保符合要求。

  處方亦已加強在驗船、批圖和檢查船隻救生設備幾方面的工作,例如加強對有關人員的培訓,亦引入內部審查、覆核的程序。

  此外,海事處委託海外專家勞氏船級社審視海事處現時的圖則審批及驗船程序,並作出風險評估和提出建議。

  海事處又委任一間海事顧問公司進行基準參照調查,以香港對本地載客船隻的安全要求,與新加坡、澳洲悉尼港口和英國修咸頓港口所實施的安全要求作比較,並提出建議。

  局長去年在立法會公布十項中、長期措施,包括:

*提高強制第三者風險保險的保額,加強對乘客的保障;

*參考現時的陸上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考慮應否設立海上交通意外援助計劃;

*將現時一些屬於指引性的措施透過立法施行,並檢討法例,以加強海上交通管制,確保航行安全;

*加強現時船長考試課程及制度,提升他們的專業水平和對航行安全的意識;

*研究強制於本地載客船隻的船長室裝設閉路電視,監察船長的駕駛行為;

*研究規限船長和船員的工作時數和檢討其輪更模式;

*檢討對本地載客船隻的最低配員要求;

*研究要求本地船隻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實時監察它們的航速和位置;

*制定長遠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策略;以及

*進一步強化與業界就海上安全方面的協作。

  去年十一月起,海事處與業界設立的各工作小組分別召開多次會議商討有關措施。各項措施的具體進度,已經在討論文件的附件中詳細列出。

  本處會繼續與業界商討,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提升本地載客船隻安全的各項建議,回應市民的關注。

  我亦會全力督導部門上下,全面配合督導委員會及執行小組的改革工作。

  主席,我對這次嚴重的撞船事故十分痛心及難過,作為部門首長,我深表歉意,並且衷心向死難者家屬、傷者及市民道歉。



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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