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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刊登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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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下星期三(五月二十九日)向立法會提交《二○一三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該命令的目的是反映有關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澳洲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及核供應國集團,對其戰略物品管制清單所採納的變更。」

  這些變更大致上反映相關國際組織對主要用於工業用途,亦適用於軍事用途的兩用戰略物品(例如電子、電腦和電訊及資訊安全產品)持續放寬管制,但對於不涉及香港主要貿易活動的較敏感物品(例如若干無人駕駛飛行器和應用在導彈發動機上的若干絕緣物料)則加強管制。

  發言人說:「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實施該命令,因為在修訂生效後,他們便無須再為相關物品的貿易而申請進出口許可證。」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貿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發言人說:「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維持與國際標準一致的管制;而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該命令於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五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會。該命令將在工貿署署長於稍後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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