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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借款條例》就提高政府債券計劃可借入款項上限動議的決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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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借款條例》就提高政府債券計劃可借入款項上限動議的決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多謝兩位議員就議案發言。我想簡單回應何俊仁議員就政府債券基金投資的問題。債券基金根據法律條文必須「以財政司司長認為就審慎管理該基金而言屬合適的方式投資」。事實上,目前債券基金存放於外匯基金作投資,債券基金的作用是用作發債及贖回債項的需要,投資於外匯基金以賺取穩定的投資回報,確保債券基金運作順暢。我有些數字可供大家參考,自政府債券計劃成立以來,債券基金於2009、2010、2011、2012及2013年所採用的「固定比率」分別為6.8%、6.3%、6.0%、5.6%及5.0%,這說明投資的回報是怎樣的一回事。

  整體而言,我們認為可看到債券計劃的成效。自政府債券計劃成立以來,私營機構發行的港元債務工具同時日漸增加。由2008年(即政府債券計劃成立之前)至2012年,港元非公債的發行總額由每年約1,380億港元增加至接近2,430億港元,年增長率為12.8%。這有助發展本地債券市場成為銀行體系及股票市場以外的其中一個有效融資渠道。

  至於鄧家彪議員提及強積金的情況,強積金並非今次政府議案所討論的範圍,議員也表示這是借題發揮,是出於對強積金的關心。債券計劃不可為強積金而做,因債券計劃本身的目標是發展香港的債券市場,我想指出強積金基金可直接投資於債券,或投資於核准強積金基金,而該等基金是可投資於債券的。據金管局從第一市場交易商了解,約1.3%參與機構政府債券投標的投資者為退休基金。事實上,目前已有相當途徑予強積金計劃成員投資債券產品,包括政府債券。

  我在此請各位議員支持這項就《借款條例》第3條提出的議案,讓我們繼續發展香港的債券市場。多謝。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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