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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借款條例》就提高政府債券計劃可借入款項上限動議的決議案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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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借款條例》就提高政府債券計劃可借入款項上限動議的決議案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印載於議程內根據《借款條例》所提出的議案。

  議案旨在授權政府根據《借款條例》第3條,可在政府債券計劃下,借入未清償本金的最高限額定為2,000億港元或等值款項。

  為進一步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持續發展,財政司司長於二○一三/一四財政年度的預算案中建議將政府債券計劃的規模由目前的1,000億港元提高至2,000億港元,以滿足計劃預期的發行需要。

  按本會於二○○九年七月八日通過根據《借款條例》第3條提出的決議,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目前可借入的款項的最高限額為1,000億港元或等值款項。我們預計在今年八月底,政府債券計劃的未償還債券總額預計將達870億港元,屆時計劃將只剩餘130億港元的發債額度。此額度未能滿足今年九月後計劃的發債需要,也未能令港元債券市場發展至可獲廣受投資者追蹤的環球基準債券指數認可的水平。

  政府建議提高政府債券計劃的發債上限至2,000億港元,令計劃可持續地推行,滿足本地及國際投資者對優質公債不斷上升的需求,這將有助發展本地債券市場成為銀行體系及股票市場以外的另一個有效融資渠道,提升香港成為國際金融及資產管理中心的競爭力。

  主席,政府債券計劃自二○○九年七月推出以來,對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發展至為重要。我們已在四月八日向本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了建議,並得到委員會支持。我希望各位議員通過這項決議。多謝。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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